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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

信息索引号: 100-0202-2018-00003 发布日期: 2018-05-30 录入人员: 汲滩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汲政〔201831号

汲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综合利用秸秆资源,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意思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境安民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全面严控与重点督查,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压责追究与机械作业转化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上下联动,严防死守,看死盯牢,从讲政治、讲大局,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出发,实现从秸秆、落叶、垃圾污物等面源禁烧到禁绝一切污染大气行为,从大气环境攻坚到实施日常化常态化监管治理的根本转变,基本消除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全镇圆满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镇全年实现“零火点”。力争“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毁一棵树,不烧一块田”;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使秸秆焚烧产生的PM10、PM2.5浓度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省定可控范围。

三、时间安排

1、全年365天实施秸秆禁烧。

2、秸秆禁烧全天侯全覆盖,综合利用稳增长大提高。

3、重点禁烧阶段为  夏收夏种(5月15日-6月30日)

   秋收秋种(9月5日-11月10日)

4、其他时段为常态化管理阶段。

    四、工作措施

    1、签订目标,实施网格监管。实行市、乡、村、组四级责任体系,市直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地块)的网络化管理,逐级签订责任状。全镇对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统筹谋划、综合协调、齐头并进,分管农业的负责人负责禁烧秸秆,分管村镇建设的负责人负责集镇、村庄垃圾、落叶、废弃物等的禁烧,村支书为本村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分管、分包村干部为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实行以地定人,以火查人,追本溯源,严查严罚,严格问责,确保秸秆禁烧全天侯,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2、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一是抓好重点区域监控,南邓公路曾庄段、省道S239线、白元路、邓唐路要重点监控;乡镇结合部,尤其与新野接壤的15个村,及早采取机械灭茬,旋耕隔离带、抢种等办法,防御外来火患;林网建立防火隔离带;变电站、加油站等重点部位严禁堆放秸秆、打场晒粮,做到无隐患、无焚烧、无明火;二是抓好重点时段监控。降雨前、有风时、午后2点左右、晚上9点后是焚烧易发时段,要组织人员全方位监控 ;三是抓好重点群体监控。对有点为倾向的人和往年有点火行为的人及智障疯癫之人,明确专人,盯紧看牢。

3、加强宣传,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制作过街宣传标语横幅100 余幅,在滩、元庄、马集三个集镇以及白元王线、S239线的重点部位悬桂;二是出动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
各村要张贴标语50-100 条,在田间地头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24 小时有人轮班值守;三是利用微信、微博、邮箱等传播工具大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烧秸秆是一项政治任务,为此,镇政府成立秸杆禁烧工作指挥部,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主抓农业副职、各包片领导任副指挥长,各管理区书记、派出所所长,财政所所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中心校校长、电管站站长、交管站站长、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等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六个战区:第一战区为S239线沿线的柿庄片,由张舵、李鹏负责,沿线相关包村干部参与第二战区为张井片,由陈鹏、静丽负责、沿线相关包村干部参与;第三战区王寨片,由孙君雄、丁立新负责,沿线相关包村干部参与;第四战区为大王片,由刘海兵、勾宏申负责,沿线相关包村干部参与第五战区为张桥片,由刘玉芬、王豪负责,沿线相关包村干部参与第六战区为滩片,由宋红彩、廖建湍负责,沿线相关包村于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中心主任兼任。各村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机构,村支书、主任要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同时村委要在重点、关键部位设立指挥部,有固定设施、有防火设备。还要划成块,实行村组干部分包地块,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人。禁烧期间全镇各级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服务好禁烧工作。全体机关干部、镇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从禁烧工作部署开始,一律分包到村,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机关干部、镇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村支书(主任)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外出的,要向书记、镇长请假,对私自外出、脱离工作岗位的给予严肃处理。
    禁烧期间,镇政府组织由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办公室同志、农业中心人员组成的秸秆禁烧督查组,深入各村昼夜巡回督查,督促检查禁烧措施的落实。各村也要组织有关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和应急处置小分队入到各自然村、田间地头昼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村干部要实行包村、包片、包地头的措施,形成网格化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广大农户签订责任书,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有效防止焚烧秸秆现象。禁烧期间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377 -62599789,各村也要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4、完善监测机制,强化执法监管

指挥部安排专人进行“蓝天卫士”监控室全天侯值班,做到及时发现火情隐患,及时调度各村,及时妥善处理,坚决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30分钟处理完毕。有条件的村也要安装“蓝天卫士”,实行辖地监控。

每天指挥部工作人员要及时转发和传递质量监测和天气预报工作,关注火点遥感监测信息,为农业生产服好务。

全镇在秸秆禁烧指挥部领导下,组织人员还要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执法队、巡逻队,实行全天侯督导巡查,发现有焚烧秸秆行为,尤其是故意纵火焚烧,寻衅滋事扰乱治安的坚决予以痛击严打重处。

5、量化责任,全面执纪问责

依照市委、市政府“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纠”的要求,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纠,抓实考核考评,综合实行经济、组织、行政、法律等多项并行处罚。

(一)是市对乡村两级处分规定:

经济罚处凡是被国家卫星或河南省秸秆禁烧督查组地发现的,每一个火点罚款50万,每多一个火点,加罚10万;凡被邓州市秸秆禁烧督查组或市领导暗访时发现的,每个火点罚款5万元,每亩地按10堆火计算;凡我镇辖区内有着火点被省、市“蓝天卫士”监控到10分钟之内未出警或未按时扑灭的,每发现一个火点罚款5万元。

组织处理对于发现禁烧第一堆火的乡镇,免去包组村干部;对村党支部书记、包村乡镇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将管理区书记,包片乡镇领导干部通报全市。对发现焚烧第二堆秸秆的乡镇,免去村支部书记,对管理区书记,包片的乡镇领导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将乡镇分管副职通报全市。ƒ对发现焚烧第三堆秸秆的乡镇,将包片领导干部免职,对分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将乡镇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全市。④对发现焚烧第四堆秸秆的乡镇,将分管领导免职,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将党委书记通报全市。⑤对发现焚烧第五堆秸秆以上的乡镇对党委书记给予纪律处分。

法律追究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危害触犯刑律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二)是镇政府对村组处罚规定:

兼于以上市级处分,全镇对包村镇干部和村干部也将采取并行、同步处罚:凡是镇确认发现一堆焚烧秸秆的,村支书全镇通报批评,处罚本村所有村干部一个月工资,包组村干部及组长两个月工资,并对包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发现第二堆焚烧秸秆的,村支书降为副支书,主持工作,对所有村干部处罚两个月工资,对包组村干部就地免职;凡发现第三堆焚烧秸秆的,村支书就地免职,对包片领导、管理区书记、主任、包村干部参照市组织处理意见处理。

(三)对公安执法部门:汲滩元庄两个派出所每因焚烧秸秆拘留一人次的,镇政府拨付工作经费1000元。对接警不出,出警不力,推诿扯皮,缺岗怠政,处置缺位的,将上交党委纪委启动问责机制。

(四)是对焚烧当事人,除依法视其情节对其罚款外,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禁烧工作是党和政府务实为民、躬身实践、管护民生的突出体现,考量锻炼每位干部的试金石,要痛下决心,扑下身子,冲锋在前,责无旁贷的打好禁烧工作攻坚战。

                             

                             汲滩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汲滩镇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邓州市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乡镇干部包村       情况登记表(表一)

      3、邓州市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村干部包组、 地块情况登记表(表二)

      4、邓州市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应急分队情况统计表

      5、汲滩镇蓝天卫士监控位置及覆盖范围

附件1:

汲滩镇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严明纪律,完成目标任务。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织成员

  长:王景敏(镇长)

副组长:孙君雄(组织书记)

        刘玉芬(副书记)

          鹏(纪检书记)

        杨地涛(副镇长)

            刘海兵(副镇长)

        张  舵(副镇长)

        李  鹏(武装部长)

        陈文革(主任科员)

        廖建湍(副科级干部)

        王怀顺(群工站长)

        宁青云(纪检副书记)

        李静丽(综治办主任)        

          浩(财政所所长)

        高  晋(管理区书记)

        丁立新( 管理区书记)

        勾红申(管理区书记)

成  员:马  军(汲滩派出所所长)

        李  磊(元庄派出所所长)

        周  浩(财政所所长) 

        张秋实(农业中心主任)

          洋(汲滩卫生院院长)

        张志国(元庄卫生院院长)

        李  登(汲滩中心校校长)

        王国栋 (元庄中心校校长)

        孙君杰(汲滩交管站站长)

        王宏明 (元庄交管站站长)

        王文亚(汲滩电管站站长)

        刘林攀(元庄电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中心,张秋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个包村干部及农业中心人员组成,焦道魁任办公室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1、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和进度进行随时巡查。

2、对发生的火情、火警快速发布信息并协同查证处置。

3、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突出性检查。

4、对全镇六个战区,32个村工作开展情况全方位全天侯追踪。

5、对全镇全年禁烧工作进行考评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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