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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25       信息来源: 邓州市交通局

邓运管【2013】23号

邓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的

通  知

局属各执法部位:

6月20日上午,我局参加了市纠风办组织召开的2013年春夏公路“三乱”排查情况通报会议,交警、运管、城管、农机等10 个执法单位参加此次会议,会中提到了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2012年邓州被确定为五个“公路三乱”重点监控县市之一,近一年来我市为摘掉“公路三乱”重点监控县市这个帽子做了各项工作,现已接近尾声,各执法部位务必不能掉以轻心,需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认真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运管形象。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着装整齐、佩戴胸卡、持证上岗。 严禁上国道、省道查车,严禁双向查车,同时拦两辆以上车,要做到一车一纠章、一车一处罚、一车一放行。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各部位要制定执法集中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本部位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知识和关于杜绝公路“三乱”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和服务意识,在执法过程中自觉做到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用语,从根本上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我局将采取重点督查和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制造公路“三乱”、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一律给予放长假半年处理,系统内部通报。情况特别恶劣的,一律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对被南阳市以上纠风部门查获的公路“三乱”案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事件,除对当事人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外,对主要责任人、部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根据情况依次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在今后的运政执法管理工作中,各行业管理部位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公路“三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我单位无一例公路“三乱”案事件发生,做到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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