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国家园林城市必须具备的条件共8大项、74个分项、83个小项,涉及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主要的指标是: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绿地率3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
<2>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以上。
<3>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4>河道绿化普及率80%以上,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以上。
<5>城市道路完好率95%以上。
<6>城市污水处理率80%以上。
<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
<8>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