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2014〕48号
刘集镇关于下发监委会工作制度的 通 知
各行政村: 为了加强村务监督,切实发挥监委会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刘集镇监委会工作制度,请各村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中共刘集镇委员会
2014年11月8日
附《刘集镇监委会工作制度》
刘集镇监委会工作制度
监委会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及结果进行全程监督;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监督;对村级“三资”特别是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每月5日为监委会主任工作例会日,监委会要正确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将所有监督内容做好记录并上报镇纪委备案。
主办:邓州市刘集镇人民政府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地址: 邓州市刘集镇向阳路3号 联系电话:0377-62778278 邮编:47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