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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2016]2号龙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堰乡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更新时间: 2016-01-27 08:58       来源单位: 龙堰人民政府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龙堰乡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堰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龙堰乡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非法加油站(点)违法经营行为,按照邓州市人民政府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专项整治”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经营行为。实行关停和拆除措施,使建设经营非法加油站(点)的行为得到有效遏止。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消除安全隐患,为全乡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全乡所有无证无照的非法加油站(点)进行重点整治,关闭并拆除相关设施;对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实行关停,限期办理相关证照,规定时间内办理不全的,依法进行拆除。
    三、工作步骤
    本次行动分四个阶段,时间为两个月。
    (一)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201 6年1月4日-1月1 0
日)。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对非法加油站(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法加油站(点)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宣传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查处措施等,使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各行政村和乡直单位组织人员对非法加油站(点)进行摸底排查,逐一进行落实取证,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12312,对群众举报逐一落实。
    (二)自查自拆阶段(201 6年1月1 1日-1月31日)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非法加油站(点),由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所述行业上级主管单位分别下发停业或查封通知,乡政府进行限期拆除告知,督促业主停止经营,自行安全拆除设施设备。对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的,可减免处罚。
   (三)重点取缔阶段(201 6年2月1日-3月4日)对逾期
没有自行拆除的非法加油站(点)实行重点整治,逐站制定治理方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查封或没收经营设施、罚款、拆除违章建筑等措施,实施坚决打击。对妨碍执行公务、拒不拆除或暴力抗法等行为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2016年3月5日-3月1 1日)集中整治结束后,乡政府和乡直单位将每个加油站(点)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监管工作长期有效。将整治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考核。乡政府和乡直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经验教训,抓好建章立制,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完善成品油市场准入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联系电话:62623295。建立每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督查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检查。从乡安监办、工商所、村镇办、派出所四个部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有安监办牵头组成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检查组,检查组要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底数清楚,不留死角。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非法加油站专项整治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安全履行非法加油站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严格追责。坚决遏止非法如油站(点)建设经营势头,对在整治过程中新发生非法加油站(点)建设经营现象行政村和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追责;对在整治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干扰阻挠整治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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