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农业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类。主要包括领导成员,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2、人事管理类。主要包括农业局机关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免,公务员录用的条件、结果等。
3、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行政通知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
4、政策法规类。主要包括农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征求意见类。主要包括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章草案、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的意见征求。
6、行政审批类。主要包括农业行政审批的设定、调整和取消,及其办事指南、申报指南和审批结果。
7、项目管理类。主要包括重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农业财政性专项资金和其他有关农业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监督检查及招标采购情况。
8、行政执法类。主要包括执法方案、执法活动及监督抽检结果等。
9、统计信息类。主要包括农业农村经济年度综合统计信息、市场价格、农业生产动态信息等。
10、应急管理类。主要包括农业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国际交流类。主要包括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信息等。
12、其他类。
(二)目录编排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详细信息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农业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邓州市农业局门户网站
3、新闻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农业信息,本机关将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自2008年5月1日起,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省农业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填写《河南省农业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函、传真或者在线提交等方式,向农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受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答复
农业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农业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6228783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
邓州市农业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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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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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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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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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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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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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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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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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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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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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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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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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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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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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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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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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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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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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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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选填部分 |
所需信息的编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