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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农业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农业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类。主要包括领导成员,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2、人事管理类。主要包括农业局机关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免,公务员录用的条件、结果等。 

3、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行政通知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 

4、政策法规类。主要包括农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征求意见类。主要包括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章草案、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的意见征求。

6、行政审批类。主要包括农业行政审批的设定、调整和取消,及其办事指南、申报指南和审批结果。 

7、项目管理类。主要包括重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农业财政性专项资金和其他有关农业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监督检查及招标采购情况。

8、行政执法类。主要包括执法方案、执法活动及监督抽检结果等。 

9、统计信息类。主要包括农业农村经济年度综合统计信息、市场价格、农业生产动态信息等。 

10、应急管理类。主要包括农业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国际交流类。主要包括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信息等。 

12、其他类。

(二)目录编排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农业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邓州市农业局门户网站

3、新闻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农业信息,本机关将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自2008年5月1日起,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省农业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填写《河南省农业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函、传真或者在线提交等方式,向农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受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答复

农业局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农业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6228783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

邓州市农业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填部分

所需信息的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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