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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桥镇201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信息索引号: NGPQ-0202-2015-00001 发布日期: 2015-07-28 录入人员: pqzwgk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彭政〔2015〕12号



彭桥镇2016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实现彭桥镇确定的“烟叶大镇”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干群抓烟植烟积极性,促进我镇烟叶生产健康发展,现就2016年烟叶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16年彭桥镇烟叶生产指导思想是:稳扩面积,狠抓服务,提高品质,增加效益。
2016年烟叶生产具体目标:种植烟叶面积6800亩,实现收购总量190万斤,实现税收510万元。
二、工作措施
1、巩固面积,稳定发展。
各村要按照镇政府下达的种植计划,结合实际采取轮作、置换等方式强化连片成方和大方种植,以村、组为单位向土壤条件好,水利设施配套相对完善的地区集中连片种植。在赵建岗、丁南、丁北结合部要形成2千亩大方一个,在柏林、高营结合部要形成1千亩大方一个,在区域发展上,巩固老烟区,稳步发展新烟区,利用现有的种植区域和密集烤房,在东片、北片扩大发展,在西片、南片稳步发展;在种植户的选择上,各村要尽量对那些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的传统植烟户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协调烟田、烟炉、水利设施等,对新发展的植烟户要采取慎重发展、积极引导、循序渐进的办法,提倡发展50亩左右的种植户,不提倡和鼓励100亩以上的种植户种植烟叶。
2、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全程服务。
全镇统一实行工厂化育苗、商品化供苗,确保一次全苗;镇烟办室、烟站要积极做好烟农的技术指导和全程服务,成立烟叶生产合作社,从冬耕、配方施肥、大田管理到采收烘烤、扎把挑拣等环节做到提前培训,全程跟踪服务,同时每个植烟村配备一名烟叶技术员,充分发挥烟叶合作社及烟叶技术员作用,提倡新老烟农传帮结对,探索和实现“1帮1”模式,最大限度地服务好烟农。
3、提高品质,增加单产,提高烟农综合效益。
要在烟叶生产的各环节采取综合措施,最大限度的增加单产,提高品质,使产量和品质双增加。
4、扶持和奖励措施。
为充分调动植烟积极性,促进烟叶健康发展,镇政府将加大扶持力度。
①面积落实。
以镇政府下达给各村的烟叶种植面积为依据,完成基数面积的每亩扶持20元,超出基数面积的每超一亩扶持40元,此项扶持待烟叶大田移栽结束后,逐村面积丈量确定后兑现。
②大方。
100亩以上大方,每亩扶持40元;200亩以上大方,每亩扶持50元;300亩以上大方,每亩扶持60元,以此类推。大方纯化率低于95%的,取消该扶持资金。跨村连片形成大方的,可享受此项扶持。
③收购总量。
根据各村据实交售的烟叶总量,上等烟比例达到45%以上,每斤扶持0.5元(对完不成基数任务的,此项扶持同比下调),对超出基数任务的,超出部分每斤扶持1.0元。
④特殊贡献。
对完成税收任务的村,按照实现税收任务10%给予扶持,对超出税收任务和完不成税收任务的村,按完成比例上调或下调扶持额。
⑤植烟大户。
烟叶种植大户,凡烟叶交售贡献大,诚实、守信的烟农除生产环节给予必要扶持外,根据种植面积和贡献大小给予专项单独扶持。凡是烟叶出现外流的,取消该项扶持。同时对烟叶出现外流的农户除按烟草专卖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取消所有扶持项目和资金,纳入黑名单,在今后烟田调整、烟炉配套使用、烟苗供应等不予考虑。
⑥环节评比。
对烟叶面积落实和生产管理收购环节实行督查评比,镇内召开现场会的,每次享受1000元扶持资金,每次督查评比位居前3名的共享2000元扶持资金;代表镇政府迎接市级以上观摩的,视情况每次给予不低于2000-4000元的扶持资金。
5、处罚.
1、以保证面积为基数,落实烟叶面积每少一亩,罚款20元。
2、除自然灾害外,对完不成收购计划的村,每欠1斤烟叶罚款1元。
3、组织处理。2016年烟叶工作实行一票否决,除经济处罚外,采取组织措施,凡面积落实比例位居全镇后三名且低于分配任务80%的村,取消该村评先评优资格,支部书记就地免职,包村国家干部不再包村,调回机关待岗;凡面积落实低于90%的村,支部书记降为副支书,进行诫勉谈话,包村国家干部大会做检查,写出书面保证书,以观后效。同时,除面积落实外的其它环节督查评比位于后3名的村,包村国家干部要在大会上说明情况,做出检查。
附:2016年各村烟叶面积、交售任务及实现税收一览表


彭桥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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