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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意见民意征集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5-08-26【打印该页】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形成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邓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

征集截止日期:2015年9月1日

地址:邓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0377-62117992/62125035

电子邮箱:6632139@qq.com

附件: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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