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在线访谈活动。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多样,欺骗性和隐蔽性较强,致使广大群众难辨是非,上当受骗,严重危害了社会与金融的稳定。为帮助广大群众提高甄别是非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识别非法集资的形式,深刻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投资风险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我们本期特别邀请市政府金融办主任薛荣虎同志为大家讲解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  (2016-02-01 16:45:08)
[主持人]:  什么是非法集资?  (2016-02-01 16:45:55)
[薛荣虎]:  非法集资是指不具备法定集资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承诺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非法行为。非法集资同时具备4个基本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016-02-01 16:46:40)
[主持人]:  什么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2016-02-01 16:47:49)
[薛荣虎]: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金融活动,包括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和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等。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4)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银行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1)证券、期货经纪;(2)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资产管理;(6)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管理;(7)证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证券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保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1)保险、再保险;(2)保险代理;(3)保险经纪;(4)保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保险类业务活动。
     非法集资是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种,尽管非法集资的名义变化多样,但其实质仍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2016-02-01 16:49:34)
[主持人]: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016-02-01 16:52:20)
[薛荣虎]: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4.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6.利用互联网以“XX 金融投资理财平台”、“P2P”、网络借贷等名义,包装项目,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2016-02-01 16:53:08)
[主持人]:  参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后果?  (2016-02-01 16:54:19)
[薛荣虎]:    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损害出资人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非法集资者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亲情诱骗等手段聚集资金后,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任意挥霍、浪费,致使出资人投资回报的愿望落空,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根据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群众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2016-02-01 16:54:36)
[主持人]: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2016-02-01 16:55:26)
[薛荣虎]: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02-01 16:57:18)
[主持人]:  对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风险及损失由谁承担?  (2016-02-01 16:57:34)
[薛荣虎]: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银行贷款和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必须自行承担。  (2016-02-01 16:58:11)
[主持人]: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2016-02-01 16:59:32)
[薛荣虎]:  为了避免上当受骗,投资理财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将自己准备参与的投资机会的回报率,与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相比较,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2.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查询,了解发起投资的企业是否合法,经营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是否超过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若无相关证、照,或者存在超范围经营,则涉嫌非法集资;
    3.要经常关注媒体上有关非法集资的报道,更可以利用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违法犯罪企业的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4.若有亲朋好友建议你参加一些所谓“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机会,一定要谨记“风险与收益并存”,详细考察风险,不可将自己的血汗钱,不要盲目参与;
    5.在参与日常借贷或投资理财活动时,一定要取得实物凭证,包括原始单证、协议等,同时尽可能掌握投资行为发起人的真实身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6.切勿轻信以P2P、A2P等名义包装的所谓“互联网金融”或“网贷平台”,常见的有“XX 金融互助社区/平台/理财/投资”等。此类新型非法集资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隐蔽性强,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监管难度很大。国家银监会、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工信委等几部委已经针对此类模式联合发出过专门的风险预警提示。  (2016-02-01 16:59:40)
[主持人]:  发现有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6-02-01 17:00:54)
[薛荣虎]:  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将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及时举报非法集资现象。举报电话:62287056 62288110-33277(手机直接拨33277)  (2016-02-01 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