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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百日决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09-01-13【打印该页】

邓政办〔2009〕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邓州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百日决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日    

邓州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

“百日决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信社不良贷款“双降”工作,切实提高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推进农信社改革步伐,实现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目标,自5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市开展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百日决战”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为指导,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纪律等手段,强力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其服务功能和实力,促进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顺利进行。

二、目标任务

全市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1.34亿元,不良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11.61个百分点,以化解全市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圆满完成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清收范围与重点

(一)清收范围。全市农信社账面反映的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

(二)清收重点。

1、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欠的不良贷款;

2、2005年以来以现金投放形成的不良贷款;

3、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所欠的不良贷款,包含乡村组贷款;

4、100万元以上大额不良贷款和千元以下小额不良贷款;

5、案件诉讼贷款。

四、清收的方法和步骤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和市委常委、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能,在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用变通手段掩盖不良贷款,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二)澄清底子,分类划段

全市农信社要借助贷款分类,澄清2005年以来新形成的不良贷款真实底子,锁定余额,严控新增,实行“新老划断、死活划断、专班建制、分账管理”。对主要类别的不良贷款,特别是2005年以来形成的不良贷款要逐笔确定清收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归还的时间金额。

(三)积极探索,创新模式

凡是有利于清收盘活的工作方法,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都要大胆使用,不断探索新的清收模式,活化不良资产。要根据不同的贷款类型,通过建立台账,分类施策,采取招标清收、承包清收、委托清收、打包清收、买断清收、代位清收等多种方法清收不良贷款。

(四)正向激励,机制调动

清收盘活工作在强化责任清收的同时坚持正向激励原则,着重用奖励机制调动内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力量清收不良资产的积极性。在奖励上按照不良资产账龄长短和资产形态,确定不同的奖励比例。具体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04]118号文规定执行,通过其他方式清收的,贷款收回后,由农村信用社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费用从清收回内的贷款中提取。标准为:清收1995年底以前“双呆”贷款按清收额10%提取,清收1996年1月至2001年底“双呆”贷款按清收额6%提取,清收2001年1月到2004年6月底“双呆”贷款按清收额3%提取。

(五)加快发展,规模稀释

立足我市实际,拓宽筹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广泛开展优良客户贷款营销,通过贷款规模的扩大和不良贷款的强力清收,降低不良贷款占比。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努力拓展新的效益增长点,力争在发展中逐步消化历史包袱。使农村信用社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五、职责分工

市、乡两级政府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信用邓州”的高度,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把打击逃废债务、优化信用环境等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资产置换、财政利息补贴等方式帮助信用社消化处置企业和乡村组陈欠贷款,对企业改制悬空的贷款,要重新落实承贷主体,保全市农村信用社资产。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各类不良贷款。同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订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上报市清收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法院在办理农村信用社案件时要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效率和执行实效,提高法律震慑力。

(二)检察机关对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发现的金融案件,要及时予以立案查处。

(三)公安机关要在办理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和处理赖账外逃的贷款户方面发挥作用,对阻挠、抗拒清收工作的违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四)税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策,允许农村信用社扩大税前列支范围,对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及时足额核销,切实减轻农村信用社负担。

(五)审计、工商、城建等相关部门要在减免费用和打击逃废债务工作上予以支持。

(六)农村信用社要在依靠自身力量清收不良贷款的同时,做好对不良贷款的摸底统计及原因分析,为执法、执纪部门提供准确信息。

附:邓州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邓州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

名    单

组 长:褚清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党建凯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贺 迎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王 辉 市人行行长

    暴建军 市银监办主任

    杨卫星 市联社理事长

    程传平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祁卫星 市法院副院长

    张继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承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重英 市财政局局长

    李 杰 市审计局局长

    刘建科 市农业局局长

    刘 刚 市国土局局长

    吴 雷 市国税局局长

    周松山 市地税局长

    张宛生 市工商局局长

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联社主任吴建民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主题词:金融  清收不良贷款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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