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魅力邓州 >> 城市建设 >> 在建项目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09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09-08-13【打印该页】

邓政办〔2009〕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2009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 农业  良种补贴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印发  

      (共印110份) 

邓州市2009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

实  施  方  案

我市是农业大市和重要的粮食生产大市,2007—2008年粮食总产量连续两年超过20亿斤,对促进我市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09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加大了农作物良种补贴扶持力度,在全国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为认真抓好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工作,切实把良种补贴资金落实到户,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种植〔2009〕28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以“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为总目标,对全市农民种植的玉米、水稻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加速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的普及应用,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通过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积极建立良种补贴核心技术示范区,树立高产典型,展示新优品种,扩大辐射带动,从而加强推进全市玉米、水稻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扩大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大力推广紧凑型玉米杂交种和超级杂交稻,普及应用配套集成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充分发挥玉米水稻高产稳产的优势,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确保全市秋粮总产稳定在10亿斤以上,力争再创历史新高;适应市场专用化、优质化、多样化的需求,积极推进优质专用玉米和优质稻米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扩大加工转化能力,实施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实现高产高效,促进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今年我省对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照农民(农场职工)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按照省农业厅确定的全省玉米、水稻主导品种。市农业部门要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按照省级农业部门确定主导品种,农业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2009年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范围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生产中使用玉米、水稻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定补贴面积。认真核定补贴面积是实施好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重要前提和基础保证。各乡镇办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上报汇总的原则,严格落实种植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农户据实向村民小组申报种植面积,村民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村委会登记、核实、汇总后,由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上报乡镇办人民政府。乡镇办审核无误后,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签字盖章,上报市农业部门。市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会同市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并建档备案。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要按照“4+2”工作法要求,认真制定补贴分户清册,严格进行清册公示。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附件1)。分户清册除在村级公示栏公示外,还要公示到每个村民小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市农业部门。市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市财政部门。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一折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附件2)。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2009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省对地方实行预先拨付,年终据实结算的方式。省财政预先拨付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405.59万元,其中玉米良种补贴面积38.564万亩,资金385.64万元;水稻补贴面积1.33万亩,资金19.95万元。按照省补贴方案的统一要求,我市补贴资金要在7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经过核实实际种植面积大于省定方案的,由市财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市财政、农业部门在播种结束后,统一将补贴工作情况,包括玉米、水稻种植面积落实情况、补贴资金使用和申请结算情况,一同上报省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补贴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市有区域图、乡有落实表、村有分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办政府、市农业部门保管。乡镇办政府要切实做好农户种植分户清册的制定工作,分户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分户清册在村、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办要对辖区村组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备查。乡镇办对玉米、水稻补贴面积进行汇总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办存档备查,另一份上报市农业局审核。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良种补贴落实到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邓州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牵头,农业、财政、发改委、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总结交流等。各乡镇办乡(镇)长、主任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2009年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各乡镇办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种植面积,认真制定补贴分户清册;农户种植面积要据实申报,严禁少种多报、种了不报、种多报少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良补工作推倒重来,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做到不漏组、不漏户,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同时,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玉米、水稻等高产高效综合栽培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宣传与技术指导服务等项工作。确保把优良的种子及时供销到户,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配套技术及时指导到田。

(二)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发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采取电视台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农村宣讲、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点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促成项目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等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种子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工作。市农业部门要对种子质量进行监管。供种企业(方)要对供种质量负全责。为确保供种质量,供种企业(方)应按照就近检测的原则,主动按检验批次送样到具备资质条件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由检测单位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供种,受检率应达到100%。农业部门要配合市物价部门加大对供种企业的良种销售价格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四)搞好技术指导,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市乡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民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认真抓好项目区玉米、水稻等优势粮食作物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各种途径,争取达到项目区家家都有明白人,户户都有明白纸,切实把优质粮种植技术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抓好玉米、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围绕农业部提出的高产目标和“十个一”的要求,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抓好指挥田,办好示范方,引导广大种粮农民用良种、配良法,科学管理,优质高产,真正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粮水平。

(五)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对良种种植清册、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市农业、财政、发改、监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维护好广大种植农户的切实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项目任务。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市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四要增强良补工作的责任感。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对此项工作负全责。对于良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首先追究乡镇办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然后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良补项目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配套核心技术示范、高产攻关创建、技术培训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项目实施、专家督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

(七)搞好部门协作。各乡镇办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项目实施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5 19: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