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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邓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6-02【打印该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邓州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2日,巡察组向邓州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补齐粮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确保我市各项粮食工作任务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以来,市财政局党组结合巡察整改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保障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上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局党组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逐条查找梳理、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二是突出整改重点,全程跟踪督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伟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作用,带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存在10项具体问题,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按照项目化方式,明确具体整改措施,逐一列明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业务调度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力争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局党组坚持当下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在立行立改和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力争整改一个问题、补齐一块短板、健全一系列制度,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将巡察成果有效运用到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自查自纠深度和广度,坚决杜绝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在整改结束之后死灰复燃或以其他形式出现,全面营造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粮食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全面聚焦涉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持续发力
  (一)关于“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粮食安全意识不强。不能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未召开党组会议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粮食安全意识树的不牢,在如何站位国家安全、站位‘大粮食’‘大流通’‘大产业’视野支持粮食事业发展,从而构建更有效、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等方面思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15日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后每次班子会议都要将学习粮食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内容作为“第一议题”,截至目前已经于3月26日、3月30日和4月24日四次召开党组会议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学习研究。今后遇到涉粮重大问题,开展一事一议,随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落实。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调研南阳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分析新冠疫情以来国际国内粮食形势以及国际粮食供给形势对中国粮食安全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切实提高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粮安危机意识、责任意识。
   2.针对“认识不到位。对粮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2018年以来均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对粮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尤其对《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和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系统全面学习。巡察整改反馈会后,我们分别于3月21日、3月26日和4月20日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粮食安全知识方面的学习,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粮食安全系列讲话精神及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3.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方法措施上着力不够。如在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上,目前邓州市仅储备0.95万吨,与指导性计划的5万吨差距较大;原计划2021年6月份完工的中国好粮油项目研发中心、15万亩优质原粮基地项目推进缓慢,目前依然在建;2020年绿色储粮示范项目因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无法按期开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用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方法措施。督促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督促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快中国好粮油项目的实施进度,争取2022年底完工;同时,2020年绿色储粮示范项目地方配套资金466万元已于2021年12月落实到位,粮食部门已经完成招标,由河南鑫道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879.2万元,预计今年6月底前项目完工。
   4.针对“未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四个单位党组在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综合施策方面的沟通协调联动不够,政策制定与监督检查缺乏有效衔接,涉粮部门各自为战,缺乏凝心聚力的有力举措。2018年以来未召开过联席会,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清查等具体工作中也无联合行动”的问题。
  整改措施:2022年4月22日市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粮食、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下达邓州市2022年夏粮调控收购计划的通知》;5月10日召开了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利用三天时间,分成四个督导组,分别对28个粮管所的政策性库存粮食进行了实地核查,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可靠,稳步推进全市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15日召开了第三次联席会议,研究了县级地方储备粮规模及补贴资金管理问题。
   5.针对“缺乏深钻细研精神。对粮食系统长期停产的麻纺厂、粮食中转站等5个僵尸企业缺乏举措,在深入研究政策、有效整合盘活上谋划不够。推进财政支持粮食系统停产破产企业改革方法不多,对财政投入与农业大市实际地位不匹配的问题,未能创造条件积极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增强深钻细研精神。针对粮食系统长期停产的麻纺厂、粮食中转站等5个僵尸企业,于4月18日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商讨具体举措,研究有关政策、提出整合盘活意见,积极推进财政支持粮食系统停产破产企业改革,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加大财政涉粮资金投入。4月19日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研究粮食企业经营困难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解决粮仓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二是解决“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建设问题,三是解决县级地方储备粮规模问题,四是解决粮食专项业务经费问题。两次会商研讨建议分别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市政府研究,为市政府下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粮食企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
   6.针对“责任意识不强。政策研究不深入,在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破解难题上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意识,深入研究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力度,努力破解粮食难题。一是将邓州市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及贷款利息190.53万元纳入2022年度财政预算。邓州市地方储备粮950万公斤,小麦市场收购价2.28元/公斤,农发行贷款2166万元。依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邓政〔2015〕52号)计算,每年财政应负担补贴资金190.53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补贴资金94.6万元。二是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优化粮食风险基金使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积极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2021年,省财政拨付我市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755万元,我市地方财政配套安排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00万元。2022年财政预算足额安排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资金,年底予以清算拨付。
   7.针对“改革创新不够。对当前‘六稳’‘六保’中‘保粮食能源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如何破解粮食供给从低层次‘数量够不够’转变为高层次‘质量好不好’问题、如何破解流通领域对粮食生产引导作用不明显问题、如何破解粮食产业发展与粮食资源大县不匹配问题上均缺乏有效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4月21日,局领导召集涉粮科室相关人员学习研究粮食安全工作,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提高对当前“六稳”“六保”中“保粮食能源安全”重要性认识,努力提高解决粮食供给从低层次“数量够不够”转变为高层次“质量好不好”等问题的能力。在具体措施上,一是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投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2022年省厅拨付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809万元,补贴标准17.20元/亩,补贴面积221.46万亩,补贴农户251792户,经营主体200户;2022年省厅下达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21665万元,拟于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二是将建设高标准农田坚定不移抓下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2022年邓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3882万元,规划建设龙堰乡(构林)项目区和罗庄镇项目区等2个项目共6万亩,目前,设计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项目处于招标阶段。三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实施2022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逐步使我市的粮食产业发展与粮食资源大县地位匹配。
  (二)关于“落实粮食购销主管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8.针对“监管职责履行不力。缺乏相关监管措施,在粮食风险基金、地方储备粮财政补贴及项目资金监管上还有欠缺,涉粮资金专款专用方面仍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措施,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储备粮财政补贴及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涉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4月20日与粮食部门共同深入到彭桥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对地方储备粮和专项债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对2021年账簿凭证进行核查,要求2022年地方储备粮费用补贴资金分账核算,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9.针对“项目监管乏力。未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未做到有仓必到有账必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20〕447号)等有关粮食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协调联系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发展银行邓州支行等相关部门,对涉及项目资金的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检查。4月19日至22日,与粮食部门共同深入到汲滩、穰东、罗庄、张村、文渠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及中国“好粮油”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做到了项目单位有仓必到、有账必核。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问题
   10.针对“日常监管宽松软。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纪律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人员管理,在全系统开展“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邓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范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每月定期通报,对遵守考勤纪律不严的干部职工及时开展约谈提醒。2022年1月12日下发了《关于在财政系统开展“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坚持每周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一次工作纪律抽查,对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作风纪律检查;3月25日、4月26日联合邓州市纪委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对不遵守工作纪律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职工开展约谈提醒。
  三、保持工作劲头、固化整改成果,以最强担当最实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局党组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巡察的时间是有限的,成果的固化是无期限的。下一步将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抓紧对现有的制度规范进行健全完善,找准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领域的监管漏洞和盲点,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粮食监管长效机制,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一)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好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持续加强党组对粮食工作的领导,确保粮食安全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是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一岗双责”落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持续发力,加强对粮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粮食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梳理排查粮食工作廉政风险点,加强粮食领域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坚决不踩红线、不闯禁区。
  (二)提升粮食管理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我市粮食工作规范管理体系。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定位出发,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同我市建设粮食储备基地、国家种子基地和发展粮食加工产业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为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推动全市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引导。完善我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应急供应预案等,强化组织实施,提高粮食工作保障能力。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存储、销售全过程监管,构建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构建粮食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用力,直至整改见到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劲动力。
  特此通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2126472;邮政信箱: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邓州市财政局,邮政编码:474150;电子邮箱:dengzhouwanlei@126.com。
                                          中共邓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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