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邓政〔2019〕20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2019-06-18【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邓州市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3日

邓州市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我市脱贫攻坚目标,根据《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享受省定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农〔2018〕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我市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用足用好统筹整合政策,统筹整合使用省级和本级财政涉农资金,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三、脱贫目标

2019年我市共计划整合资金15796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基本原则,结合部门实际,围绕《邓州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重点解决制约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突出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度脱贫任务。2018年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25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1503户,贫困人口数量26624人。2019年我市确保25个贫困村退出,19000人完成脱贫任务。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一)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精神,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3大类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019年我市计划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0796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除个别特定用途不宜统筹整合使用的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逐步将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并且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推进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市财政收回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程。2019年计划整合市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5000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具体建设任务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19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投资6213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880万元、省级资金533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邓州市2019年交通运输脱贫攻坚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总规模60公里,共计31个子项目,涉及18个乡镇,31个行政村,估算总投资3900万元。

2)资金安排:总投资390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完成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任务;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及审计决算。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方便和服务群众出行,提升乡村通行标准,解决1054户贫困户,2435人的出行困难。

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邓州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在两个少数民族村新修水泥路1715米,面积5911平方米。其中:穰东镇翟庄村道路建设项目,在翟庄村修建长890米、宽3.1米的水泥路;文渠镇马庄村道路建设项目,在马庄村新建宽3~4米、长825米的水泥路。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66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3)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招投标完毕并完成施工。

4)绩效目标:2个项目分布在2个乡镇,改善4000余人出行、上学、生产生活难问题。

5)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对全市26个乡镇(街区)1106户贫困户的危房实施改造。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2197万元,其中使用中央扶贫资金880万元,省级扶贫资金720万元,整合省级资金597万元。

具体补助标准:①C级危房维修补贴10000元以内;②4类对象中的D级危房新建兜底特困户,1人户补贴不高于16000元,2人户不高于26000元,3人户不高于32000元,4人以上户不高于40000元;③4类对象中的D级危房新建户,1人户补贴不高于14000元,2人户不高于17000元,3人户不高于20000元,4人以上户不高于30000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无需招投标,2019年11月底前完工并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1106户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惠及贫困人口3871人。

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4.2019年省派第一书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2019年裴营乡玉皇村省派第一书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裴营乡玉皇村3.5米道路582米,4米道路215米。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5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3)时间进度:2019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完工,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裴营乡玉皇村的乡村道路、人居环境,便于群众出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使全村1182户群众受益,其中惠及贫困户51户,有力带动当地和周边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19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投资8659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3659万元、市级资金50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2019年邓州市龙堰乡刁河村省派第一书记产业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与河南省怀印商贸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刁河鞋帽加工厂,作为刁河村固定资产,河南省怀印商贸有限公司负责经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700万元,每年为村里分红不低于5万元的固定收益,同时,视经营情况逐年增加。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5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底前完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加工厂建成之后,可吸纳村里部分群众和贫困户100余人就业,劳动收入每月在1500~3500元;同时,村里利用鞋帽加工厂分红的集体经济收入,设置部分公益岗位,解决一部分贫困户就业,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带动当地和周边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2019年邓州市张村镇冠军村省派第一书记产业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温室大棚种植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5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底前完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温室大棚建成之后,每年收益不低于8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解决贫困人口30人就业。项目实施后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业,使贫困户实现持续稳定收入,增加村集体收入。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3.2019年邓州市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

1)建设任务:结合我市产业扶贫发展状况,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已建立的特色优势产业,奖补范围是当年新发展和持续发展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和乡村旅游业等相关产业扶贫项目,项目扶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先建后补,即贫困户项目建成后再申请扶贫资金补助。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441.3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219户。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9年6月开始,2019年11月底前完成,2019年12月底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带动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4.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对2017年、2018年已发放的55078.5万元扶贫贷款进行贴息,支持11766户贫困户发展生产。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797.7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766户,一般贫困户或低保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五保贫困户户均年增收400元。

5)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5.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项目。

1)建设任务:2019年追加1000万元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按照约定比例支持银行发放扶贫贷款,并专项用于代偿贫困人口和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及种养大户等发展产业所发放的扶贫贷款逾期可能造成的损失。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000万元,全部来源于整合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2019年发放扶贫贷款7500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1766户。

5)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6.2019年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外出务工奖补。

1)建设任务:为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的问题,发挥产业扶贫优势,动员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帮扶,对认定的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予以奖补,提高企业帮扶积极性,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年收入达到规定数额后对其进行一次性奖补,以激发贫困劳动力的内生动力,最终实现稳定脱贫。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奖补资金发放。

4)绩效目标:扶贫基地、扶贫车间(加工点)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且年收在入1~1.5万元(含1万元)的,每年每人补贴用工单位和贫困劳动力各1000元;对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且年务工收入1.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每人补贴用工单位和贫困劳动力各1500元;邓州市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凭务工单位工资证明年收入1~1.5万元(含1万元)一次性奖补贫困劳动力1000元、1.5万元(含)以上奖补1500元;新建扶贫车间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奖补,乡、村集体建设的扶贫车间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标准给予奖补,单个扶贫车间最高奖补不超过15万元,企业自建的扶贫车间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给予奖补,单个扶贫车间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7.2019年10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项目。

1)建设任务:高集镇寨上村、赵坡村,十林镇黄岗村,张村镇王营村、程营村,龙堰乡史坡村,穰东镇小寨村,陶营乡傅河村,彭桥镇丁北村,张楼乡门庙村等10个贫困村分别拨付资金100万元,购买生猪租赁黄志牧业猪舍饲养或依托黄志牧业进行托养,通过企业带动,贫困村通过保底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惠及贫困群众,达到脱贫致富。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全部来源于市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投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资金保底分红入股。

4)绩效目标:项目所在村分别投资100万元入股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按照入股资金只赢不亏的原则,由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保证项目村入股资金的安全和收益,入股资金年化收益不低于10%,每村每年收益金额不低于10万元。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8.光伏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项目收益分配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4000万元,全部来源于市级资金。

3)时间进度:项目已招标并完成建设,2019年12月底前支付部分工程款。

4)绩效目标:带动2370户建档立卡弱劳动能力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9.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

1)建设任务:2019年春季对800名建档立卡中职、高职学生进行补贴,每人1500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20万元,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要招投标,2019年6月实施,2019年8月底前完成,2019年9月底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800人,使其掌握相关技能,提升劳动素养,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家庭收入。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

2019年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投资924万元,用于28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具体项目如下:

1.建设任务:按照我市脱贫攻坚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库建设申报指南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遵照填平补齐、合规达标的原则,2019年对高集镇等18个乡镇的28个行政村进行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建卫生室要由村集体无偿提供建设用地,用地选址原则上在居民比较集中、交通便利、村委会附近,结合我市是平原地区和人口多的实际,每个村卫生室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50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平方米,独立设置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健康教育室和药房,经市卫健委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村卫生室建设达到功能完善、布局优化、建筑面积达标、功能分区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布局紧凑、交通流畅、管理方便;村卫生室人员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设备配置参照《中央预算内资金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设备品目》执行。

2.资金安排:总资金计划投入924万元,全部来源于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全市28个行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全部在2019年7月底前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工。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能够较好地满足18个乡镇的28个行政村81400人(其中贫困人口3666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

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部门职责

(一)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并及时分配下达扶贫资金,按规定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进行公告公示。审核办理资金报账拨付业务,对报账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审核把关,对扶贫资金实行政府采购监管和财政监督检查。

(二)扶贫部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决策审批扶贫项目、按规定建设扶贫项目库;及时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对统筹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公告公示;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及时拨付;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报账资料及时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按要求开展抽查、核查、监管和验收工作。

(三)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保证资金按时下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准确核实到人到户的扶贫资金补助对象,确保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对扶贫项目的申报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报账资料真实性和合规性及时进行审核;对项目实施按要求开展抽查、核查或验收工作,对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公告公示。对应招标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行监督职责。

(四)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准确完整实施项目,严禁虚列支出、虚报项目、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和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按规定的程序、时间、范围、内容、地点进行项目公示;按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对涉及个人的扶贫补助资金要按相关规定准确确定补助对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行业规范操作、执行项目建设定额、标准,避免造成浪费;项目建设规模或项目建设内容需要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准确真实提供报账资料,避免造成扶贫资金浪费。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资金统筹程序。市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财政资金文件后,及时汇总向市扶贫资金统筹及监督使用专项工作小组汇报。市扶贫资金统筹及监督使用专项工作小组根据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目录进行筛选甄别,同时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确定是否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项目资金,填写《邓州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市财政局将统筹整合资金额度正式通知市扶贫办和各项目负责单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坚持常态化,对收到的上级资金文件,及时收集、上报、审批、安排使用。

(二)资金拨付程序。市扶贫资金统筹及监督使用专项工作小组对项目的批复文件下达后,市财政局根据市扶贫资金统筹及监督使用专项工作小组批示意见,及时行文将项目资金分配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乡镇(街区)或项目实施单位。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扶贫项目支出的,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款下相应的明细科目,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项目报账程序。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非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应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报账凭据。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的用款申请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整合资金支付到供应商。严禁设立整合资金支出过渡户或将整合资金划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

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贴)类资金应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补助(贴)对象个人账户。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街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补助(贴)对象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并编制补助(贴)发放清册,及时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依据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编制的发放清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补助(贴)资金拨付到补助(贴)对象个人账户,严禁现金发放。

八、监管措施

要切实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区)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市政府将把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各部门、各乡镇(街区)年度考核目标。

市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将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纳入监管重点,着重检查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精准扶贫落实情况、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整合工作,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等问题。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全面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

附件:邓州市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主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377--62283198 email:dzsrmzfwz@126.com 网站地图
豫ICP备1401553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邓州政府网

邓州政务微信

手机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5 19: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