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和《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33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9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0号)569万元
(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4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0号)216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邓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9万元
(1)2021年邓州市小额贷款贴息项目249万元
(2)2021年邓州市雨露计划补贴项目320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4万元
(1)2021年邓州市产业以奖代补项目1208.61万元;
(2)2021年邓州市小额贷款贴息项目931.09万元
(3)2021年邓州市雨露计划补贴项目24.3万元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扶贫办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扶贫办)
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d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