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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邓州市刘集镇、彭桥镇、腰店镇产业扶贫纸箱加工业项目的实施方案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1-07-15【打印该页】

邓科工信办20219

邓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关于2021年邓州市刘集镇、彭桥镇、腰店镇

产业扶贫纸箱加工业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1年邓州市刘集镇、彭桥镇、腰店镇产业扶贫纸箱加工业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类型。产业项目。

(三)建设性质。扩建。

(四)实施地点。张楼乡茶庵村。

(五)时间进度。20214-10月。

(六)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七)建设任务。建设钢结构厂房8580110m*78m宽,配套建设地坪等。每平米造价722元,共计620万元。(项目产权归刘集镇、彭桥镇、腰店镇所有。其中,刘集镇占比48.39%,彭桥镇占比35.48%,腰店镇占比16.13%

(八)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620万元。

二、项目预期效益

一)受益对象。

1、刘集镇21个村507户脱贫户:刘集镇21个村507户脱贫户:杜营村15户、户周村33户、五良村24户、王赵坡村32户、单坡村21户、西阮营村4户、郑赵集村30户、钱湾村23户、李谦桥村24户、秋树李村15户、孙庄寺村47户、石营村16户、小桥李村13户、曾家村26户、钱集村50户、雷庄村23户、厚桥村35户、齐集村21户、胡鲁营村31户、东阮营村6户、刘集村18户。

2、彭桥镇21459户脱贫户1390人:陈堰村27户、南岗村11户、庙湾村20户、禹南村7户、绳岗村16户、林山村66户、丁冲村23户、郭庙村7户、时家村11户、高营村19户、柏林村42户,赵建岗村14户、丁北村53户、丁南村13户、中楼村61户、孙祁村15户、赵河村15户、刘山村12户、严岗村10户、三和社区5户、彭桥社区11户。

    3腰店镇7个村80户脱贫户319人:崔营村6麦仁村9户、刘营村13户、绳营村13户、薛营村8户、丁营村9户、燕店村22户。

(二)绩效目标

1、项目年收益不少于49.6万元,作为杜营村等4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共带动1046户脱贫户增收。

2、项目带动10人实现稳定就业,户均年收益15000元。

3、贫困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

(三)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1.村集体经济收益。

1)刘集镇:项目年收益不少于24万元,按脱贫户比例进行分配,作为杜营村等21个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全部用于带动507户脱贫户增收,户均收益不低于470/年;                                                                 

2)彭桥镇:项目年收益不少于17.6万元,按脱贫户比例进行分配,作为陈堰村等21个村的集体经济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全部用于带动459户脱贫户增收,户均收益不低于380/年。

3)腰店镇:项目年收益不少于8万元,按脱贫户比例进行分配,作为崔营村等7个村的集体经济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全部用于带动80户脱贫户增收,户均收益1000/年。

2、务工扶持。为脱贫人员提供就业岗位10个,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员到企业就业,并进行用工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年均增收15000元。

(四)效益分析

2021年本公司销售收入预计达到8050万元,实现利润1000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公司年产量增加约100万平方;增加效益约800万元,带动10个脱贫户实现稳定就业。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工信局成立产业扶贫项目领导小组,切实把扶贫产业扶持项目作为新时期促进脱贫农民增收,构建和谐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项目的实施、安全、质量、绩效负最终责任,坚持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责任领导,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促进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对扶贫产业扶持项目,扶持标准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提高脱贫群众对扶贫产业扶持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用途等内容的认识,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别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要积极宣传务工政策,动员其参与务工,积极主动帮助脱贫户与企业对接,学习相关技术,推动脱贫户自我发展产业和扶贫产业扶持项目健康发展。

(三)加强管理,强化督导。积极强化管理责任,加强对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形成“审批严把关、实施多督导、验收见成效”的工作机制,全程监控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出现同实际不符,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将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及时将情况上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纪委、监委。另一方面,对项目内容、扶持标准等实施全流程资料及时进行公开,组织扶贫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项目监管,引导扶贫对象主动参与项目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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