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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阳市市派第一书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情况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1-07-13【打印该页】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202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

关于下达2021市派驻村第一书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宛财预2021499号)1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

12021年邓州市汲滩镇南王村锂电池加工业项目30万元 

22021年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三里桥社区林下种养殖业项目30万元 

32021年邓州市文渠镇屈店村生猪养殖业项目30万元 

42021年邓州市高集镇杨营村食用菌种植业项目29.382万元 

52021年邓州市罗庄镇林堡村生猪养殖业项目30万元 

62021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0.618万元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振兴局

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d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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