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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邓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1-11-02【打印该页】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202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9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9万元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28号)22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公益岗位补助支出、带贫加工点、扶贫基地带贫奖补项目等。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9万元

12021年邓州市小额贷款贴息项目26.8万元

22021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183.1万元

    

32021年邓州市新型经营主体、带贫车间、扶贫基地扶贫奖补项目19.1万元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振兴局

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d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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