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真实反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和绩效情况,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资金监督责任,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7)精神,市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对我市2021年邓州市龙堰乡刁河村红薯加工业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1年我市财政投入189.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以蜂润万家生物科技公司为产业扶贫主体。发展红薯主导产业,建立一个产业加工基地,做大做强产业基础,拉长产业链条,带动弱劳动能力或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由企业按受益比例形式统一调配到相关乡镇,用于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发展产业、村级公益性岗位和对贫困户进行产业奖励。
二、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效果。在关注资金投入和使用过程的同时,更加注重巩固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评价组织实施
按照省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组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通过评价基础数据收集、现场检查情况、资料信息汇总、评价分析、沟通反映等形成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红薯种植面积1500亩、建设储藏窖面积841.31㎡、建设储藏窖孔数12个
②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③时效指标:项目设备使用率率达到96%。
④成本指标:储藏窖建设成本为2100元/㎡。
(二)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资产股权年收益率为8%、带动增加脱贫人口全年总收入0.5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脱贫人口数1156人、产业带动增加脱贫人口就业人数20人。
(三)满意度指标
①受益人口满意度指标:达到98%以上。
四、评价结论
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评价工作组实地评价,评价组认为本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按照“优、良、中、差”的绩效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21年邓州市龙堰乡刁河村红薯加工业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邓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