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本级财政衔接资金4890.052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90.052万元
《关于追加2022年度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邓财预〔2022〕60号)4890.05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发展项目、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奖补项目等。
三、资金分配情况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90.052万元
1、2022年邓州市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加工点、扶贫基地带贫奖补项目33万元
2、2022年邓州市域内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奖补项目197.05万元
3、2022年邓州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28.3719万元
4、2022年邓州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奖补项目887.85万元
5、2022年邓州市陶营镇单营村奶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496.2546万元
6、2022年邓州市产业扶持以奖代补项目692.5377万元
7、2022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1138.8723万元
8、2022年邓州市种粮购销供应链产业项目1090.38万元
9、2022年邓州市小额信贷贴息项目325.7355万元
公示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邓州市监督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财政局)
zsfpbxmk@163.com(乡村振兴局)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