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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邓州市种粮购销供应链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2-04-15【打印该页】

农业产业化,种子是基础,大力发展种子产业,是实现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心我国种业安全和发展,多次强调要把民族种业搞上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启动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为实现这一重大历史任务,邓州市依托产粮大县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支持种粮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邓州市种粮购销供应链产业项目

二、项目类型

 产业项目

三、项目类型

新建

四、实施地点

全市25个乡镇(街区)107个脱贫村

五、时间进度

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

六、建设任务

各脱贫村与所在乡镇金阳光扶贫专业合作社签订种粮购销供应链产业项目合作协议(本乡镇无合作社的,可委托其他乡镇合作社),全市107个脱贫村共计出资3984万元,通过经营收益带动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由脱贫村进行二次分。通过项目实施,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一是农业生产资料优惠收益带动,对脱贫户(含监测对象)购买优质种粮予以优惠;二是农业技术指导带动增收,向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农业技术培训及植保无人机打药等服务,通过良种良法配套帮助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实现稳产增收、提质增效收益;订单种植收益带动,带动农户形成300亩以上规模的订单农业,由乙方对订单农业进行回收,回收价格在当年市场价基础上加价2-3分;就业务工带动,生产经营过程中优先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就业增收。

七、资金规模

2700万元

    八、资金筹措方式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受益对象

全市107个脱贫村4766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

十、绩效目标

1.年固定收益135万元作为全市107个脱贫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支出等,带动全市4766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增收,户均收益400元。

2.年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务工100人以上,年人均工资性收入0.15万元。

3.每年向5000户以上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发放价值30万元以上的小麦、玉米、花生等优质种粮购买优惠券,每年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种植优质农作物6万亩,户均年收益0.75万元。

4.向全市5000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3万亩农作物提供统购统销服务,每斤粮食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市场价2分钱以上,每年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增收60万元以上。

5.每年免费向全市5000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提供农药价值45万元以上。

6.通过订单农业方式带动全市300余户种植大户种植优质粮食作物30万亩以上,亩均收益0.25万元,年产值7.5亿元,通过推广优质种粮实现亩均增收150元以上,年增收4500万元以上。

7.年加工优质种粮1亿公斤,实现年产值4亿元以上。

8.年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培训1000人次。

9.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收益群众及经营主体对项目实施效果感到非常满意。

十一、帮扶机制

1.年固定收益199.2万元作为全市107个脱贫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支出等,带动全市4766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增收,户均收益200元。

2.年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务工100人以上,年人均工资性收入0.15万元。

3.每年向5000户以上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发放价值30万元以上的小麦、玉米、花生等优质种粮购买优惠券,每年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种植优质农作物3万亩,户均年收益0.75万元。

4.向全市5000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3万亩农作物提供统购统销服务,每斤粮食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市场价2分钱以上,每年带动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增收60万元以上。

5.每年免费向全市5000户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提供农药价值45万元以上。

十二、风险防控措施

一是对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尽职调查,深入了解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及日常经营情况,确保企业依法合规正常经营。二是引入我市国有平台公司作为项目实施的担保方,对项目效益发挥情况承担连带责任,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十三、后续管护责任

规范项目收益资金使用,项目收益资金采取“村账乡管”,按要求分配到脱贫村所在乡镇政府“村账乡管”账户各村按以下程序使用项目收益资金:

1.村级制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分配计划由村两委、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结合本村情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提出本年度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计划,经村“四议两公开”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乡镇审核确定。乡镇通过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村级上报资料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由乡镇政府批准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3.资金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采取“村账乡管”,且要建立专门账户,资金使用时,需经村级申请,乡镇主抓领导审核签字、乡镇政府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属于到户资金的,由乡镇政府统一汇入脱贫户的一卡通账户。

4.公示公告。村级在下一年的一月底前,公告上一年度的收益分配结果,公示本年度的收益分配计划。

2022年4月15日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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