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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邓州市陶营镇卢岗村冷链仓储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2-04-12【打印该页】

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拓宽低收入人口增收渠道,增强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结合我市实际,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部门计划实施2022年邓州市陶营镇卢岗村冷链仓储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实现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效、落实乡村振兴的首要举措,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为目标,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融合互动;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巩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安全高效的产业扶贫体系,确保实现产业增效,脱贫户增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守底线,改革创新。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战略和工作思路,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方式,坚守不改变村集体资产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和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鼓励脱贫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下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

二)市场导向,因地制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持续发展和持久增收。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面作用,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实行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政府指导,村为主导。党委政府只指导不包办,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主导作用,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挖掘农民聪明才智,培养村级班子和广大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集体收益,成果共享坚持集体收益,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家庭致富双赢,经济发展与村级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步提升,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成员。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年邓州市陶营镇卢岗村冷链仓储项目

2.项目类型:产业项目

3.建设性质:新建

4.实施地点:陶营镇卢岗村

5.时间进度: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

6.建设任务:项目新建2314平方米的冷库一座(长28米、宽25.5米,高11.5米,共3层,单层建筑面积771.36平方)及配套保温、制冷、电控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仓储能力1750吨。

7.资金规模:570万

8.资金筹措方式:财政衔接资金

9.受益对象:陶营镇刘庄村、马场村、朱西村3个行政村140户脱贫户及监测户;林扒镇邱岗村、南许村、莘家村、千兵村、西许村5个行政村142户脱贫户及监测户。

10.绩效目标: 1、年固定收益不少于28.5万元作为集体收益对陶营镇3个行政村140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和林扒镇5个行政村142户脱贫户及监测户进行分配(各村收益金额根据受益户所占比例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等,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并通过项目实施让群众十分满意。2、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吸纳全镇及周边有意愿劳动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务工,带动脱贫人员就业,预计年务工收入2000-4000元/人,或其他方式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收。同时上述方式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总收入不得少于17.1万元。3、可以带动群众自主发展产业,通过对有水产养殖意愿的脱贫群众技术培训和提供饲料,为脱贫群众自主发展水产业提供 技术、饲料支持,增加脱贫群众产业收入。

11.带贫减贫机制:1、年固定收益不少于28.5万元作为集体收益对陶营镇3个行政村140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和林扒镇5个行政村142户脱贫户及监测户进行分配(各村收益金额根据受益户所占比例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等,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其中分配给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2、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吸纳全镇及周边有意愿劳动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务工,带动脱贫人员就业,预计年务工收入2000-4000元/人,或其他方式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收。同时上述方式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总收入不得少于17.1万元,并通过项目实施让群众十分满意。

五、工作要求

(一)行业部门论证。市行业部门召开相关会议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后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乡村两级征求意见。村两委、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的初步意见,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项目可行,并在村政务公开栏将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反馈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及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责任分工。跨乡镇的项目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扶贫发展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包括计划申报、审核、组织实施资料上报等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监督工作;定期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

(四)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成立项目推进专项工作组,实行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双组长制”负责监督本乡镇项目的实施。市乡村振兴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将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将开展经常性监督指导,对因责任落实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质量不高,带贫成效不好的项目,除责令限期整改,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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