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06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06万元
1、《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2号)4874万元
2、《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4号) 3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扶持以奖代补项目、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公益性岗位项目、雨露计划、种粮购销供应链产业项目等。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06万元
1、2022年邓州市产业扶持以奖代补项目612.7万元
2、2022年邓州市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681万元
3、2022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1815万元
4、2022年邓州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2021年秋季)176.55万元
5、2022年邓州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2022年春季)172.35万元
6、2022年邓州市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资金补贴项目16.4万元
7、2022年邓州市穰东镇翟庄村打井项目32万元
8、2022年邓州市种粮购销供应链产业项目1400万元
公示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邓州市监督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财政局)
zsfpbxmk@163.com(乡村振兴局)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