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安排部署,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助推我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豫乡振〔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联农带农富农的重点产业和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大政策扶持,促进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年邓州市湍河办金雷村奶牛养殖扩建项目
2.项目类型:产业项目
3.建设性质:扩建
4.实施地点:湍河办金雷村
5.时间进度: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6.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委托第三方公司做好项目施工图纸设计、项目预算编制、项目监理、项目竣工决算等工作。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及后期管理工作。
7.建设任务:建设泌乳牛舍2栋总计建筑面积9828㎡,犊牛舍1栋建筑面积406.8㎡(泌乳牛舍、犊牛舍含风机、颈夹、加热饮水槽等设备);设备间建筑面积94.5㎡,道路及场地硬化1220㎡,雨水沟160米,集污井4个共计706.84m³;购置设备固液分离机4台,刮粪板4套,饲料制备机、撒料机各2台,撒粪机1台等。
8.资金规模:1175万元
9.资金筹措方式: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受益对象:湍河办15个行政村63户脱贫户及监测户、桑庄镇19个行政村758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张楼乡26个行政村654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和腰店镇曹桥村、草寺村、陈寨村、段张营村、黄营村、孙楼村、土楼寨村、西岭社区、夏楼村、赵楼村10个行政村308户脱贫户及监测户。
11.绩效目标:(1)固定收益不少于58.7万元对湍河办15个行政村63户脱贫户及监测户、桑庄镇19个行政村758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张楼乡26个行政村654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和腰店镇曹桥村、草寺村、陈寨村、段张营村、黄营村、孙楼村、土楼寨村、西岭社区、夏楼村、赵楼村等10个行政村308户脱贫户及监测户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等,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分配给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2)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吸纳全镇和周边有意愿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务工,预计年人均工资收入3万元,增加脱贫人口收入;通过订单农业带动贫困户和监测户种植优质饲草作物或其他途径带动贫困户增收,带动贫困户和监测户总收入不低于35.22万元,并通过项目实施让群众满意。(3)带动群众自主发展奶牛产业,通过对有奶牛养殖意愿的脱贫群众技术培训和提供饲料,为贫困户和监测户自主发展奶牛养殖提供技术服务,增加脱贫群众产业收入。
12.带贫减贫机制:一是年固定收益不少于58.7万元作为集体收益对湍河办15个行政村63户脱贫户及监测户、桑庄镇19个行政村758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张楼乡26个行政村654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和腰店镇曹桥村、草寺村、陈寨村、段张营村、黄营村、孙楼村、土楼寨村、西岭社区、夏楼村、赵楼村等10个行政村308户脱贫户及监测户进行分配。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奖励补助等,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增收,分配给脱贫户及监测户的收益不少于项目年收益的70%。并通过项目实施让群众满意。二是项目建成后通过企业自主吸纳全镇和周边有意愿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务工,预计年人均工资收入3万元,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或通过订单农业带动贫困户和监测户种植优质饲草作物等其他途径带动贫困户增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总收入不少于35.22万元。
三、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衔接资金项目作为促进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构建和谐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项目涉及的乡(镇)政府对项目的实施、安全、质量、绩效负主体责任,坚持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责任领导,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促进我市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配合乡(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宣传,提高脱贫群众对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用途等内容的认识,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别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动员其参与务工,对有发展产业能力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积极主动帮助其与企业对接,推动自我发展产业。
(三)加强管理,强化督导。积极强化管理责任,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形成“审批严把关、实施常督导、验收见实物、收益有成效”的工作机制,全程监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出现与实际不符,套取国家资金的,严肃追责问责。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