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14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14万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9号)531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扶持以奖代补项目、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公益性岗位项目、雨露计划、等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14万元
(1)2023年邓州市产业扶持以奖代补项目2095.5582万元。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2)2023年邓州市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818.2418万元。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3)2023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1544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2023年邓州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2022年秋季)168万元。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5)2023年邓州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2023年春季)167.9万元。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6)2022年邓州市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资金补贴项目20.3万元。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7)2023年邓州市陶营镇卢岗村冷链仓储项目96.7537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2023年邓州市孟楼镇仓储物流业项目111.966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2023年邓州市汲滩镇杨庄村葡萄种植基地项目43.161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2023年邓州市孟楼镇粮食仓储烘干项目100.5093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2023年邓州市裴营乡前郑村冷链仓储业项目147.61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d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