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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分配情况公示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24-11-28【打印该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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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市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580.4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市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80.4万元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宛财预〔2024489号)580.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市级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80.4万元

2023年邓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80.4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农业农村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农业农村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d

zsfpbxmk@163.com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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