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15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15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84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59万元,省级资金175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产业扶持以奖代补、小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59万元
1、2025年邓州市产业帮扶以奖代补项目220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2025年邓州市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615.12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金融服务中心
3、2025年邓州市龙堰乡刘道村粮食仓储项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4、2025年邓州市龙堰乡周营村粮食仓储项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5、2025年邓州市白牛镇故事桥村粮食仓储业项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6、2025年邓州市穰东镇明寨村粮食仓储项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7、2025年邓州市穰东镇泰山庙村粮食仓储(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8、2025年邓州市夏集镇篦张村粮食仓储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9、2025年邓州市夏集镇程集村雨伞加工特色手工业建设(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0、2025年邓州市裴营乡张庙村粮食仓储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1、2025年邓州市裴营乡大耿营村编织包装袋特色手工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2、2025年邓州市赵集镇赵马村粮食仓储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3、2025年邓州市罗庄镇青冢村粮食仓储(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4、2025年邓州市张村镇崔坡村粮食仓储业建设(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5、2025年邓州市九龙镇王坡村粮食仓储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6、2025年邓州市孟楼镇小孔村粮食仓储业建设(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7、2025年邓州市都司镇都司社区粮食仓储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8、2025年邓州市桑庄镇陈堂村粮食仓储(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19、2025年邓州市腰店镇刘营村雨伞加工特色手工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25年邓州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2024年秋)177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1、2025年邓州市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资金补贴项目30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2、2025年邓州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2025年春)177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乡村振兴局
23、2025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1439.88万元。责任单位: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6万元
2024年邓州市公益性岗位项目1756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05号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邓州市监督电话:0377—62110071(财政局)
0377—62289087(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财政局)
zsfpbxmk@163.com(农业农村局)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