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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集镇、穰东镇“禁实”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5-04-01【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521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高集镇、穰东镇“禁实”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高集镇人民政府、穰东镇人民政府:

按照豫墙办〔20152号文件精神和2015年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高集镇、穰东镇于2015331日起,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为了检查“禁实”完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7101020

二、验收方式与步骤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禁实”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豫建墙〔201110号)文件要求,验收方式采用听取“禁实”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查看施工现场、抽查新型墙材生产企业、验收工作成员反馈意见等形式进行。认真按照河南省乡镇“禁实”验收评分标准,严格打分,验收工作小组由邓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组成。

三、工作要求

“禁实”工作是省下达的重点工作,已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这次“禁实”验收,按照《河南省乡镇“禁实”工作验收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王 焱

  话:13525662767

2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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