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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0-12-31【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0〕   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桥镇、高集乡、陶营乡、龙堰乡、桑庄镇、小杨营乡,市政府有关部门,邓州境内各施工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2010年4月22日)

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是省、南阳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南阳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鉴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顺利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根据南阳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思想动员、经济补偿、政府推动、法律保障”的原则,紧紧依靠沿线乡镇政府,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上下配合,齐心协力,认真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妥善安置,快速补偿,保质保量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内邓高速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工作步骤

征地拆迁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市)、乡(镇)三级共同实施的原则,市政府对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总责,并按照市政府与南阳市政府签订的《内邓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3日至4月25日)

1、开好专题办公会。听取本级政府指挥协调机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辖区征地拆迁中的重大问题,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2、开好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对内邓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内邓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建设内邓高速公路的政策措施。号召沿线广大干部群众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以实际行动支持内邓高速公路建设。

3、组建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市指挥协调办要抽调力量,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分为若干工作组,会同乡镇干部深入到村组和群众中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将征地拆迁意义和安置补偿政策宣传到每一个村组、每一家农户和每一个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实施动迁阶段(4月26日至5月5日)

在深入宣传发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扎扎实帝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的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包干经费、时间要求和奖惩办法,层层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2、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征地拆迁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安置政策公开、兑现金额公开。对地面附着物、拆迁(个人部分)和青苗补偿费一次性全额直接兑付给农户或个人;征地费落实到村组,做好兑付工作,并加强指导。乡镇、村组干部按照征地拆迁任务和补偿标准,逐户做好工作,落实拆迁任务和补偿费用,特别要做好重点村、重点组、重点户和重点人的工作。要灵活运用工作方法,处理好遇到的矛盾和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3、征地工作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的上报。在市内邓高速协调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4、有拆迁安置任务的乡镇,要对拆迁户新的宅基地进行选址、规划,由村组、乡镇统一安排,一次性解决,不留后遗症。

5、“三杆”的迁移,产权单位依据各自承担的责任,限期完成任务。

6、开挖边沟。按照勘界清点时埋设的界桩和测定的两侧界线,在完成内邓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土地面积、附着物种类、数量的同时,在两侧分别挖出宽50厘米、深50厘米的边沟。边沟开挖费以每米3元由市高速协调办下拨。

7、征地拆迁资金拨付

(1)永久性用地补偿费和地上附属物拆迁补偿费。由各乡镇、村组复核,经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市国土资源局、村、组签字确认,以此为依据拨付给乡镇,逐级分级,一次付清。

(2)临时用地补偿费。在南阳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项目业主的指导下,经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报市内邓高速协调办批准,由市国土部门审批后按规定执行。

(3)临时使用道路。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道路的,向市高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造成损失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6日至5月7日)

1、检查验收内容

(1)安置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2)征地拆迁费用专款使用情况;

(3)界内地面附着物迁移情况;

(4)工程建设用地落实情况;

(5)施工便道开通情况;

(6)两侧边沟开挖情况等。

2、检查验收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察看、抽样调查等形式进行。

3、实施奖惩。由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及项目公司参加,会同乡(镇)政府指挥协调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兑现奖惩。

三、组织领导

(一)在邓州市内邓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沿线各乡(镇)政府指挥协调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上下政令统一。

(二)沿线乡镇政府指挥协调机构,必须由政府、交通、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并选派政治素质好、协调能力强、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的人员,实行专职负责,善始善终。

(三)各级政府指挥协调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廉洁从政,严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主动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四、几点要求

(一)沿线乡镇政府要建立征地拆迁资金财务专户,对征地拆迁补偿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检查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各乡镇政府协调机构要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加强相互联系,及时反馈情况,以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征地拆迁工作务于5月7日前全部完成。在此期间,各乡镇政府的协调机构每天要逐级上报一次工作进度,由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政府汇报并向南阳市政府报告。

主题词: 交通 高速公路 征地拆迁Δ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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