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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5-12-24【打印该页】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就邓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NYHYGKDZ-001
2、项目名称:邓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办案业务等设备;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期及安装工期:30日历天;
4、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为准);
4、投标应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同步录音录像、数码翻拍仪、电子勘查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承诺服务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 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除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三套存档(三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37766945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333638899
Mail:nyhy066@163.com
邓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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