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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审批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3-12-24【打印该页】

事项名称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受理机构

邓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政策法规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1.29

办理条件

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条所禁止的四种情形。

需提交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申请报告;2、投资人、拟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3、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4、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6、卫生许可证;7、公安部门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8、有关娱乐项目的器材设备资料及证明票据;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1、向文广新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书面声明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5条所禁止的四种情形;3、向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审核批准;4、文化部门进行审核;5、核查合格发给《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

报省文化厅审查合格后2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委托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填写代办委托书,一式三份,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联系电话

0377-62160703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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