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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经营许可证》审批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3-12-24【打印该页】

事项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受理机构

邓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政策法规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7.26

办理条件

符合开办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需提交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申请报告;2、资金信用证明;2、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1、向文广新部门提交申报材料;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5、核查合格报省新闻出版局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

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查合格后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委托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填写代办委托书,一式三份,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联系电话

0377-62160703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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