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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5-04-24【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531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413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工作目标

将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行使的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职责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的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实施范围

政府各部门作为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是这次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重点。依法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应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

政府工作部门要对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分门别类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其他类别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梳理出来的行政职权,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汇总形成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制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及其内部管理职权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二)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

在全面梳理基础上,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应及时提出取消和调整的建议。行政职权取消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

政府要对其工作部门清理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依法逐条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需修改法律法规的,要先修法再调整行政职权,先立后破,有序推进。在审核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审查结果按规定程序由市政府确认。

(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政府工作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高效、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同类行政职权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有关键性差异的,单独绘制流程图。

(五)公布权力清单

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

(六)同步推进责任清单工作

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法定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清单,将保留的行政职权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的法律来源逐项逐条列出,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责任事项应当按照行政职权的运行环节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听证、专家评审论证、实地核查等事项,应在责任事项相应环节予以明确。针对多个部门协同配合行使的权力,依法需要前置审批或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以及需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的,应当分别明确各自具体责任事项。

(七)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对权力清单未明确但应由政府管理的事项,政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需要列入权力清单的,按程序办理。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八)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等,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要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打造集权力运行、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为一体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现有行政职权,按要求将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别等10个类别。并根据行政职权的分类,编制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行政职权进行初审。

时间:20155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工作部门、有审批权的事业单位

(二)依法审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过本部门初审通过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时间:2015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三)审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市政府各部门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后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于201571日前上报市编办。电子版一并报送。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没有权力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市编办将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收集整理,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并形成我市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时间:20157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编办

(四)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政府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审定确认的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责任事项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部门网站、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

时间:20158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任务,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是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落实工作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

要把有利于服务人民、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把与企业生产关系紧密、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作为重点,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放在优先位置,与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等结合起来,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三)坚持实事求是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要立足于我市法治建设实际,渐进有序、积极稳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要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防止乱作为;也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避免不作为,对关系人民生产活动、社会发展稳定的事务,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履行责任。

(四)统筹协调推进

市编办和政府法制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部门清理调整行政职权,组织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审核、编制,并做好清单公布后的后续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加强职权设立合法性审查,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涉及法规规章修改的相关工作。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以及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建设。

(五)加强监督检查

政府工作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加强对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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