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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1-03-03【打印该页】

2010年邓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邓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日)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邓州市人民政府(局、办、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概  述

2010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南阳市政府的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定市信息中心承担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市直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健全了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系列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制定了信息收集和督促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的规定,在全市率先开发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软件,科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为重点,指导和督促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了查找,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公开栏(墙)、便民手册等渠道和方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

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本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市直各行政机关,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2010年,上述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80余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重点工程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邓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9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邓州市人民政府在坚持网上公开主渠道的同时,强力推进信息公开的多样化,促进了通过广播、电视、公共查阅室、公开栏、电子屏、市长信箱回复等多形式公开信息工作的快速发展。全市共设置公共查阅室43个、公开栏83个、电子屏21个,共公开各类信息1678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邓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邓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engzhou.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条,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三)咨询情况。邓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87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250次,咨询电话接听2500次,当面咨询接待120次。邓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843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邓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2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5件。此外,本单位还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8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褚清黎、杨新贵秘书长、薛荣虎副秘书长不仅经常亲自过问,还多次主持研究全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指定市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督促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市直公共企事业单位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以办公室主任和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并将政府信息收集、归类、审核、公开等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在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和常态化,保证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健全体制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一是信息收集和督促公开制度。引导和督促市政府各部门明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收集部门和责任人,优化了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改变政府信息生成后再履行公开审签的做法,积极探索政府信息生成审批与公开审签联动进行的工作机制,将经审批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交由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公开的及时性。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指导和督促全市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根据《条例》的规定,在每年3月31日前编制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五是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南阳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邓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奖惩办法,由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
    (三)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和公开网站公开。要逐步建设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在目前各乡镇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市政府信息中心,在网络上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一周内各单位要将今年以来需要公开的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送市信息中心公开。两周内要将2009年以来文件公开,一个月内要将2002年以来文件公开。以后,所有文件要在发文后20天内以电子文档送信息中心。二是通过广播、电视公开。乡镇和市直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在市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公开有关信息。全年共公开748条。三是通过公开查阅室公开。要求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在机关内部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室,方便群众查阅信息和索取资料。查阅室内应尽量包括2002年以来文件。今年以来共向群众提供了215条需求。四是通过信息公开栏和电子屏幕公开。要求各单位要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有条件的要安装电子信息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全市共设置电子信息屏21个公布信息12817条。五是通过回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对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要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形式予以答复。
    (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根据《条例》规定,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定的第一平台,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按照<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和<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的要求,研究制定<邓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和<邓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并针对‘两个规范’的内容初步确定网站栏目改版框架,经与郑州合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发了邓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系统。又经过与郑州网路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对政府网站的空间进行增容,达到新设栏目网站空间的要求。同时,与郑州九州计算机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建设邓州政府门户网站群的合同,目前九州公司正在设计制作。我们将栏目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改版,增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三个子栏目。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发布了邓州市政府有关的政务信息,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受到市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少数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单位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部分单位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大部分单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明确,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4、政府门户网站功能落后,不能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5、政府网站群系统没有形成。 
    6、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少。

7、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强化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引起各部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其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监督和督办。建立政府信息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公开各单位月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受理公开和答复数量、主要工作措施等),并督促各单位根据《条例》的规定,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3、完善网站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建设政府网站群,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引导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站)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同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办理人民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政风行风信箱反映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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