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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办公室信息信息中心  2012-01-16【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0〕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邓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2月17日省政府召开的《河南省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双节”期间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办事,及时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严厉打击少数使用农民工单位的“恶意欠薪”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参与的“恶意讨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张扬正义,严肃法纪,确保2011年“双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顺利返乡,确保不发生恶性、集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

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检查的内容

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劳保局牵头,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劳保局、建设局、发改委、国资办、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工信局、教育局、移民局、旅游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监察局、财政局、人行及市总工会组成,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职责分工如下:

劳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受理举报投诉,全力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劳动者工资基数统计核实、监督发放,并负责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部门:负责解决建设领域因拖欠工程款弓I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支行为,切实发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应急保障作用。

发改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农民工的工资的支付工作。

国资、交通、农业、水利、工信、教育、移民、旅游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的工资的支付工作,落实资金,发放拖欠工资。

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逃匿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监察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废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清欠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法院、司法、财政、人行及工会: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由此弓l发的各类事件,落实相关责任,执行相关政策。

新闻媒体:履行舆论引导、监督职责,全程跟踪、全程报道、全程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自查自纠、交叉互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媒体监督,落实部门职责,依法集中打击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行为。

(二)检查的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2011年元月9日前)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一系列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增强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用农民工的用工单位依法经营、依法兑付农民工工资、促进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二是认真自查自纠。要全面清理自查,建立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主管部门要按行业管辖的职能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了解掌握工资支付动态,将使用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名称、地址、法人、联系电话和工资发放情况等相关资料建立台账;要督促这些单位对2010年1月以来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订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限期兑付,要痛下决心,解决拖欠工资。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工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内容。要公开兑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自查自纠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各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方案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和督查督办(2011年1月10日至20日)

一是联合检查。从2011年1月10日起至春节前,由18个成员单位抽调足够的力量,按照各自分工,对中心城区使用农民工的用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集中执法。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事件适用法律简易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尽量通过行政调解程序解决问题。对于少数“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快、从严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仲裁部门对受理的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快立、快理、快结;人民法院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做好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对于手中有工资欠条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到法院办理支付令,法院直接执行;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新闻媒体对重点案件、事件要全程曝光。

市直各有关部门元月20日前要将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依法强制执行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等,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总结(2011年1月21日至25日)

市直各有关部门于元月22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元月25日前将本市的总结上报南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

按时足额拿到应得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也是其最迫切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逐级落实责任。要精心安排,强化措施,严密实施,全力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得到及时、有效、满意的解决。

各单位于元月10日前将检查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工作,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在事关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大是大非面前,在事关维护邓州大局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务必保持踏实作风,务必保持团结协作的精神,敢于解决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健全应急预案

要进一步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处理突发事件和投诉举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态,防止激化矛盾酿成事端。同使用农民工的用工单位要加强与农民工的及时、真诚、有效的沟通,增强理解,增强信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化不安定因素。确保不发生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同时,要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分流和上报工作。

(四)完善长效机制

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扩大其实施范围。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附件:邓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主题词劳动 农民工工资支付 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邓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褚清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志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玉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李明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姚洪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李富才 市发改委副书记

    郭正田 市交通局副局长

    武 斌 市农业局副书记

    王春生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王爱云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 宇 市教育局副局长

    金丽娜 市移民局副局长

    丁胜龙 市旅游局副局长

    郝宏超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中岳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天俊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振碑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杜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富兰 市人行纪检组长

    杨明辉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士兵 市国资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李明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 系 人:马银山 张庆军 联系电话:63096839

传  真:63099607  电子邮件:邓州劳动保障@163.com

邮政地址:新华中路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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