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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21〕37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2021-07-02【打印该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的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通过改革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管理。市、乡两级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主体,市教体局承担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要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主动承担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后延时服务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课后延时服务质量。

(三)自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对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是否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四)公益惠民。课后延时服务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水电费由市财政负担,其他费用家长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提供免费服务。

(五)循序渐进。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2021年秋期,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先期试点开展。乡镇学校后续逐步开展。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延时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延时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夏季不晚于18:30,冬季不晚于18:00。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鼓励各中小学校探索利用周六、日及节假日时间开放校园图书馆、阅览室、操场等场所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本校学生提供阅读学习、体育活动场所。

(三)服务内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延时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要从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科学设计课后延时服务内容和形式;对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确保不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四)服务程序。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延时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理任组长,副市长刘红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定期研究延时服务工作(见附件)。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要注重统筹联动、总结推广经验,市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对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提高质量、完善管理。

(二)统筹师资,多方参与。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原则上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主动承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也可根据实际选取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尽可能满足学生、家长的不同需求。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延时服务。2021年秋期开始,城区学校务必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校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稳妥进行课后延时服务,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三)积极筹措,保障经费。建立课后延时服务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完善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向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工作人员发放适当劳务报酬。课后延时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指导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学校要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参照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延时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监管、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体局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挪作他用。学校要开具收费凭证,不得跨学期收取。严禁学校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乱收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四)严格程序,务求实效。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结合本学校办学条件、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交乡镇中心校审核并报教体局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五)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各中小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安全管理工作,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协议书,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六)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市教体局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延时服务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邓州市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21年7月1日


附  件

邓州市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顾  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红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秀清 市政府办副主任

        冯明雨 市教体局局长

        王学信 市档案馆馆长

        刘文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科级干部

        任  飞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卢云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干部

        李吉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  克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新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曾庆恩 市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曾庆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课后延时服务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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