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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2-03-23【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2〕16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邓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邓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邓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

工  作  方  案

 

根据3月16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圆满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调整用地结构,优化用地布局,拓宽用地空间,支撑我市的“三化”建设和丹江口库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有效保护、有序发展”和“两保一高”(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供给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为加快把邓州建设成为丹江口库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凸显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粮食主产区的地位和作用。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调整用地结构,优化用地布局,释放用地空间,促进邓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3.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

4.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5.“三规”衔接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正确把握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科学预测用地需求,认真分析土地供应潜力,合理布局土地资源,正确处理“保护”和“保障”的关系,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二五”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有机衔接。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注意与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相关专业规划的有机衔接。

(三)工作任务                                                       

1.评价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价现行规划实施的成效与不足,确定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和方向,形成规划调整完善意见。

2.分析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自然资源环境禀赋条件、人口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环境等规划背景,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

3.预测分析土地供需变化趋势。综合分析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研究土地供需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趋势,预测规划期内各类、各业用地需求。

4.编制规划供选方案。以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为依据,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明确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开展用地结构调整多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

5.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根据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要求,确定土地保护、利用、整治、开发的重点区域,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区域。

6.明确空间管制内容和管制规则。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建设边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保护责任和管制规则。

7、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四)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

1.落实市级土地利用任务。

2.统筹安排城乡各业、各类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布局。

3.划定城镇用地增长边界。

4.确定市域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规则。

5.安排土地整理复垦计划。

6.规划实施保障方案。

(五)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

1.落实市级规划中各类用地布局与边界。

2.基于地块的土地规划用途的确定,重点落实挂钩建新区、拆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规划实施保障方案。

二、规划期限

规划调整以2009年为规划基期年,2015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规划目标年。

三、规划基数

规划调整基数使用2009年12月31日二调数据。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必须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巩固和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通过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程,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结合起来,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科学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规划调整完善要与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同步进行,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二)优化各类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优化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是本次规划调整的重点和关键。农用地方面,要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科学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在为城镇化、工业化合理预留一定空间的同时,引导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分布,便于保护和建设。城镇建设用地方面,要合理调控城镇用地规模和时序,重点保障民生项目、环保工程等用地需求,引导城镇内部用地结构调整。在此过程中,要确立“在可以预见的发展范围,耕地保护要为建设让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各项建设要为保护让路”的理念。

(三)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规划调整的基本原则,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适应,与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人口集聚趋势相适应,兼顾地区资源禀赋条件。要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制定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的措施和目标,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的用地标准,统筹考虑农村居民点的迁并。

(四)优先安排产业集聚区用地需求

把产业集聚区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重点予以优先安排。产业集聚区规模的确定要与当地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适应,与当地土地资源的供给能力相适应。规划调整要明确产业集聚区的建成区范围,保障发展区用地,严格界定控制区。各乡镇办要按照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状况,设定适度规模的产业发展用地空间。

(五)合理确定城区规模

按照合理布局、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转变城市发展理念,科学确定城市发展规模 ,形成产业集聚、人群宜居、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格局。

(六)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遵循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所需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级统一配置,省级以下的重点建设项目结合上级规划下达的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在本级规划内合理安排。

(七)逐步减少农村建设用地

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指标,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村镇规划编制,合理调整农村建设用地的结构和布局,划定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范围、方向和布局,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迁并和村庄整治,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

五、规划编制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2年3月17日—4月15日

1.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规划调整动员大会,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交通、统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邓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研究解决规划调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各部门的协调,提出主要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工作经费。

2.制定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由规划实施小组根据有关要求,制定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城乡规划调整工作。

3.技术准备。成立由国土、住建、规划、发改、水利、交通、林业、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技术人员参加的规划调整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具体的技术指导,起草有关文件,对规划调整需要的课题进行调研,并组织人员培训,审核规划调整工作初步成果。

4.资金准备。市财政安排规划调整所需的专项经费,以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5.收集、整理与分析基础资料。在工作方案的指导下,统一制定资料清单、表格,收集、整理调整工作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

(1)利用“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及工作底图,变更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底图。

(2)初步分解各乡(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主要是依据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确定城区、乡(镇)建设发展重点和方向,并落实到图,

(3)根据林业、水利、建设、交通、畜牧等相关规划,初步确定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布局,并落实到图。

(4)分析后备资源分布情况,初步确定各乡(镇)土地开发整理规模。

(二)规划调整大纲的编制及报批(2012年4月16日—4月30日)

结合专题分析成果,经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后,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主要控制指标,编制规划调整大纲。规划调整大纲主要提出规划调整思路,规划目标与方针、土地利用发展战略、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有关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建设用地规模的主要控制指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指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范围等内容。

根据各主要用地部门的用地需求和专题研究,形成结论意见,编制用地需求平衡表,拟定规划目标,制定各类用地管制规则,形成规划修编大纲初稿。

规划调整大纲初稿,在征求领导小组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并充分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后,完成规划调整大纲送审稿的编制。规划调整大纲送审稿报经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三)形成城乡两级规划调整成果(2012年5月1日—5月15日)

1.编制规划成果。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规划调整大纲,结合城市和重点城镇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保护与整治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综合平衡和充分协调,制定规划目标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根据规程要求,按法规条款式编制规划文本,形成包括规划文本、表格、说明、相关图件、专题研究附件等完整的规划调整成果。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

2.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国土资源部信息化相关标准和规范,利用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建立规划管理数据库,完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3.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保护率的基础上,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布局,并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4.完善乡级规划成果。将市级规划各项指标落实到乡级规划,并形成乡级规划成果(主要包括乡级规划文本、说明及相关图件)。

5.完成规划报批备案工作。市级规划经听证和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报省政府批准。

(四)城乡规划的报批阶段(2012年5月16日—31日

六、工作成果

(一)主件部分

1.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9年—2020年);

2.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9年—2020年);

3.图件,包括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镇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图、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图,各乡镇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附件部分

1.土地利用专题研究报告及相关图件;

2.邓州市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及相关图件;

3.邓州市土地利用专项需求预测方案成果;

4.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规划成果的电子光盘和数据库)。

(三)省、市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

主题词:国土资源  总体规划△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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