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和《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享受省定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农〔2018〕181号)文件精神,邓州市财政局现将上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75万元和本级预算安排5000万元共9375万元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0万元,其中:《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2018〕160号)880万元。
(二)省级资金
省级扶贫专项资金3495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2018〕160号)3279万元、《河南省财政厅、中国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驻村第一书记省级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8〕165号)150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2018〕162号)66万元。
(三)县级资金
本级预算安排50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我市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情况,紧紧围绕我市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用足用好统筹整合政策,统筹整合使用省级和本级财政涉农资金,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经邓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880万元
住建局危房改造项目880万元。
2、省级专项扶贫资金3495万元
(1)2019年小额信贷贴息扶贫项目797.7万元;
(2)2019年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1441.3万元;
(3)2019年雨露计划项目120万元;
(4)2019年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奖补200万元;
(5)2019年道路建设项目720万元;
(6)2019年驻村第一书记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用于龙堰乡刁河村鞋帽加工厂建设、张村镇冠军村温室大棚建设、裴营乡玉皇村道路建设;
(7)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扶持资金66万元,用于穰东镇翟庄村、文渠镇马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3、县级专项扶贫资金5000万元
(1)光伏扶贫电站建设4000万元;
(2)村集体经济项目1000万元。
以上合计9375万元。
监督单位: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扶贫办
监督举报电话:0377—62110071(市财政局)
0377—62289087(市扶贫办)
电子邮箱:dzsnyk@126.com(市财政局)
dzsfpbxmk@163.com(市扶贫办)
邓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