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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第8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0-11-10【打印该页】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涉及陶营乡戴营村、肖坡村;十林镇何营村、宋集村;高集镇吕堂村、王庄村;龙堰乡何营寨村、唐坡街村;九龙镇半店村、犁陂村、王坡村;文渠乡李洼村;构林镇董家村、高洼村、官刘村、后张村、夏洼村、杨冢村、袁宋村;都司镇宣庄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蒙华铁路(浩吉铁路)邓州市段站后四电所亭及设计变更新增用地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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