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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办〔2011〕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2011]3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搞好动员部署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此阶段工作要在2011年12月上旬完成。其它阶段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专项治理期间,市政府将组织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效果,并做好迎接上级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组来我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治理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从2011年12月起,每月25日前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局一楼),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2012年4月30日前汇总上报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联 系 人:张琳、贾果淅、李光宇
联系电话:12312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商务 肉品安全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0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