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办文〔201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68号),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市政府决定撤销原邓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邓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邓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省政府、南阳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树华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褚清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杨新贵 市政府秘书长
陈志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庆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闫庆吉 市发改委主任
程传平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时桂敏 市人事局局长
杨玉合 市劳动和保障局局长
孙重英 市财政局局长
张洪波 市司法局局长
冯叶林 市编办主任
李 杰 市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王庆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O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 机构 依法行政△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6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