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办〔2009〕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南阳市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通知(查字[2009]44号)要求,结合邓州实际,决定由市政府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分包联系乡镇办(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包联系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分包联系乡镇办(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分包联系乡镇办(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资金投入、监督管理、机构建设、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分包联系乡镇办(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有关要求
(一)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重点联系分包乡镇办(区),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所联系乡镇办(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国庆节期间和其它重要时段每周至少到所分包联系乡镇办(区)指导、检查工作1次。
(三)每月至少1次深入到所分包联系乡镇办(区)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和调研,及时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每月5日前将上月检查情况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所分包联系乡镇办(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五)到分包乡镇办(区)调研督导工作,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分包联系分工
见附表。
附件:市政府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分包联系乡镇办(区)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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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安全生产 督查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
市政府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分包联系乡镇办(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