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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5-10-14【打印该页】

日前,我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养殖环节强化源头监管。定期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巡查工作,核对完善养殖档案,建立起从养殖源头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机制。

检疫环节确保入市安全。对发现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严格监督业主实施无害化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查处或向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交案源,防止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上市销售。流通环节强化过程监管。

严格全过程检查。对验物和调运备案、审批,防止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检疫不合格产品流通经营严格检查。坚持全过程常态化监管与重点场所、重要时段专项整治相结合。对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养殖密集区、无害化处理厂实施定期抽查,重点监管;对节假日、疫病高发期加大监管频次,确保无病死畜禽公共事件发生。

建立联打联防工作机制。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畜牧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出售、收购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据悉,该机制的建立使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病死畜禽流向餐桌、病死畜禽传播疫病。(供稿: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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