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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6-09-14【打印该页】

 为贯彻落实《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和实施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6]8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现结合人社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信息公示领导小组

接市政府通知后,人社局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班子会议,就人社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决定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郑英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侯国先为副组长,王邓民、马银山、张燕、人教科科长田瀚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由田瀚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2287526)。

、准确把握信息“双公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要以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出发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人社局要按照人事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优化业务流程,理顺路径,制定公示规范,畅通窗口公开渠道。在公开上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人社局所有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均要依法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抓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信息公示工作长效机制

人社局各部门要落实科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一把手负责人机制,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制,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汇总在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上要建立“双公示”长效机制。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

四、建立统一公示窗和公示方式

人社局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依法公示梳理确定的需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事项,应公示各项行政处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以及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人社局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同时上报市政府门户网站。

 

                                20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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