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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房产管理局“双公示”工作方案 
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6-09-14【打印该页】

   7月份“双公示”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以来,为扎实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的有关精神,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抓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公示”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一归集、分级公示、“谁产生、谁负责”为原则,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方便全社会开发利用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归集和公开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分组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邓州市房产信息网,实现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三)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工作责任主体

按照工作要求,成立“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畅通公开渠道,切实加强对“双公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公示内容、标准、方式等。

2、确定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和“双公示”公示的网站、网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

2、 “双公示”工作全部到位,全局全面实行“双公示”,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全覆盖。

3、加强“双公示”工作的检查督促,通过专项督导、网上巡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目标任务是否完成到位、制度规范是否执行到位,确保“双公示”工作按期高质的完成。

4、相关单位在办理行政许可、进行行政处罚后,将办理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待审核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及时上传房产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研究制定“双公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 、共享。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双公示”信息和方式,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强化信息采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采集数据准确、高效。

附:“双公示”领导小组名单。

 

邓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9月8日

 

 

 

 

 

 

 

附件:

 

邓州市房产管理局“双公示”领导小组名单:

      

为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特成立“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

     长:辛泽春   局长

常务副组长 :梅传旭  党组书记

   长:张子涉   副局长

            陈学军   副局长

李全省   副局长

殷中岩   纪委书记

李均凌   工会主席

     员:徐聚勇   汤军师

杜泽太     

            王耀辉   张兴典

                 张居超

            张照敏   杨耀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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