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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奖惩决定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0-01-18【打印该页】

邓政文[2010]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在2009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中,各乡镇办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从源头控制做起,落实禁烧措施;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秸秆禁烧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根据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和南阳市人民政府通报及我市督查检查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9年度秸秆禁烧工作中涌现的林扒等10个先进乡镇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现金1万元。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不力,给全市带来不良影响的小杨营乡、汲滩镇、桑庄镇提出通报批评,对小杨营乡、汲滩镇分别罚款5万元,桑庄镇罚款3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在2010年秸秆禁烧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希望在2009年秸秆禁烧工作中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的乡镇要认真吸取教训,向先进学习,确保在2010年秸秆禁烧工作中迈上新台阶。

附件:2009年度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秸秆禁烧△ 表彰 决定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 

(共印120份)

附件:

2009年度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林扒镇   十林镇   构林镇   彭桥镇

 白牛乡   刘集镇   裴营乡   九龙乡

 赵集镇   罗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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