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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基本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  2021-12-31【打印该页】

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办公地点:邓襄路南段穰城驾校北

监督电话:0377-60670688

承担的主要职责:

(1)城市建设和市政设施管理方面:当街排放生活污水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市政设施的施工、养护、维修现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行政处罚;城市规划区内利用道路、桥涵、杆塔、建筑外墙等设施设置标语、广告、悬浮物、安装线路和设备等的行政处罚。(2)市容市貌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相关的行政处罚;随地吐痰、便溺和丢弃垃坂、废弃物的行政处罚;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行政处罚;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设置楼顶广告、立面广告等的行政处罚;城市墙体色彩管理的行政处罚;不按规定的地点、方式冲洗车辆,造成污水漫流、遗弃垃圾的行政处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的行政处罚。(3)城区环境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不含湍河城区段)。(4)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城市建设监察大队

办公地点:邓州市新星小区院内

监督电话:0377-83823621

承担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内容超宽、超高、超长建设以及擅自移位、改变建筑用途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负责对临时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设施超过批准期限而不自行拆除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负责对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行政处罚;负责城区房地产市场、装饰装修、房屋安全鉴定、房产中介、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事项。

三、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办公地点:明珠湖公园

监督电话:0377-62688676

承担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整治和处罚;负责配合和保障城管监察、城建监察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负责及时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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