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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展话应急谋发展促和谐调研情况报告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2-12-26【打印该页】

据上级工作要求,为切实应急管理现状,推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构筑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民政局组织局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及复退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了“话应急谋发展促和谐”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报告如下:

    一、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成立邓州市减灾委员会,负责减灾工作规划和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化解矛盾,减少损失,降低危害,维护稳定,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各乡镇、各居委会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交流与合作,提高基层从容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出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邓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邓州市2012年冬春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和《邓州市2012年汛期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已发至各乡镇(街、区),要求按照预案要求,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做好灾害预测和防范,确保各类预案紧密衔接,环环相扣,构成一个有机体,要以建立全国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平台为目标,加快乡镇、居委会应急平台、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资源整合,实现无障碍交流,提升综合应急指挥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积极倡导应急管理文化,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紧急避难场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检测调拨和配送体系,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开展试点,组织应急演练

邓州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南襄盆地中部偏西地区,有“山少岗多平原广”的地貌称号,境内有大小河流29条,按大河流有湍河、刁河、赵河和严陵河,因地势特点,邓州市的灾种主要是旱灾、洪涝、火灾等,针对这些灾种,我市组织在几个重点乡镇开展试点,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抓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监测以及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推向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延伸,坚持以有机构、有预案、有队伍、有宣传、有排查、有保障、有演练等“七有”为着力点,以建立信息早报告、苗头早发现、防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情早处置等“五早”的工作机构为重点,深化基层管理工作。

(四)做好减灾防灾知识宣传和灾害信息员培训

为了强化和规范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提高灾情管理水平,确保救灾工作有序开展,民政局选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厅民政救灾即时通信系统培训,然后再由培训人员以会议模式培训乡镇级等基层救灾工作人员,提高我市救灾工作整体水平。精心组织“防灾减灾日活动”,为了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根据《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2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制作了展板,印发了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及各种活动的报道宣传,提高群众减灾、防灾和规避自然灾害的风险意识。

(五)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应急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应急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应急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急就是“应人民群众之所急”,必须从坚持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高度,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保证广大人民安居乐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能力,充分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在防患排查和信息报告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先期处置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协助处置和恢复重建中发挥辅助作用,完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涉军稳定应急工作情况

(一)应急组织体系健全,职责分工明确

1、市民政局维护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承担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市领导指示,指挥部署全市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直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突发性事件中的有关事项和问题,及时按要求向市委和市政府以及省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汇报并反馈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的有关情况。

2、在市民政局维护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和协调、配合的原则,局优抚科和退伍安置科分别负责在接访时解释相关优抚、安置政策,并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原8023部队和越战等退役人员台账(包括解困情况),市低保科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和军队退役人员解困政策,局纪检监察科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登记军队退役人员上访所提要求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民政法规政策。

3、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民政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军队退役人员接访工作应急预案,做到能够应市民政局要求,随时指派有关业务骨干赴京、省、市全力协助有关单位劝返上访人员,并在掌握当地军队退役人员解困和维稳部门确定“重点工作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当地军队退役人员建功立业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一些人对补贴标准攀比的说服教育和“重点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应急方法措施到位,各项制度健全

1、高度重视涉军稳定工作。有关单位要把维护军队退役人员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临时中心,其它工作要为涉军稳定工作让路,确保从“人、财、物”上大力支持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要按“有理从宽、无理敢管”的原则,妥善解决每一起军队退役人员上访事件。

2、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市和乡镇政府要指定24小时值班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确保随时畅通,并规范值班记录。市民政局24小时值班固定电话为:62164833。

3、建立快速劝返上访人员工作机制。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宛办[2005]25号和26号通知要求,有关人员和车辆要及时到达指定接访场所开展工作,必要时全市各地接访工作人员由市民政局赴现场领导统一安排具体劝返工作任务,市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要定期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4、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要在按市有关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报告的基础上,按要求及时报送军队退役人员赴京、省、市上访的预警性信息及处置情况,主动加强与当地驻京省市信访工作组和维稳的沟通联系,确保实现“信息共享”。

5、实行“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军队退役人员上访,或不及时按要求赶到现场做工作,或因工作措施不力、问题处置不及时而导致上访人屡遣屡返的要按规定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6、切实落实好民政法规政策。各乡镇要在广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对军队退役人员所提出诉求,要按照政策上限执行,对军队退役人员的救助解困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负责,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对出现因民政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起军队退役人员赴京省上访的地方,要取消当年民政工作评先资格。

7、妥善处理军队退役人员上访所提个性诉求。对军队退役人员申请落实的有关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和“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给予处置,对于不能满足其要求的申请,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给当事人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对那些提出没有政策依据或要求过高甚至无理取闹又不听劝阻的上访人员,要及时向当地维稳部门报告,并给予依法处置。

这次调研活动,对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也是一次及时的梳理和考察。增强了我局在应急处理方面通盘考虑、超前谋划的能力,救灾和涉军维稳两个应急预案的实施出台,再加上一系列配套文件,使我局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和发展。我局将充分做好这两项工作,为我市丹江口库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构筑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民政部门应有的奉献。

                                  邓州市民政局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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