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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邓州市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09-01-29【打印该页】

邓政办〔2009〕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安全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 

邓州市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安全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市大力发展杨树经济和强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各类森林资源总面积达到71.3万亩,已基本形成以点、片、网、带相结合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人为活动的增多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我市因烧荒、焚烧秸秆等人为用火烧毁林木、林带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整个生态市建设及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为切实加强我市护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护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现有的森林和林木资源是改善生态、发展经济和人们赖以生产、生活的重要条件。因此,做好我市的护林防火工作,事关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我市护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

根据我市的资源分布和农业生产特点,在护林防火工作上,各乡镇办应突出夏、秋等重点时期及通道林带、农田林网和集中连片的有林地段等重点部位,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上狠下功夫。要加强宣传教育。在各交通要道修建护林防火宣传标牌,广泛张贴禁烧护林的通告和宣传标语,形成浓厚的禁烧护林宣传氛围。特别在冬春季和“三夏”、“三秋”等重要时期,要采取开办广播电视宣传栏目、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制订乡规民约等各种有效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护林防火法规、政策及禁烧的有关规定,明确护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强化人们的爱林护林意识,实现群防群治。要加强乡村护林队伍建设。各乡镇办都要以乡镇机关青年干部职工为主,明确护林防火队员,组建护林防火巡逻队,各行政村要明确一定数量的专职护林人员,分片包干,加强巡路护林,及时制止焚烧秸秆等不良用火行为,重点区域要严密设防,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并迅速投入扑救。

三、强化管理,严厉打击焚烧秸秆毁林及其他违章用火行为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护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管理各类野外用火行为。一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秸秆的管理和各类野外用火行为。个体、股份制等非公有制造林,要切实按照“谁造林、谁管护”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对生态市建设工程林、日元贷款、长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及杏山、土谷山等重点区域,要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经市级护林防火部门及其授权的单位批准,一律不得在野外用火。二要逐级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层层落实预防和扑救的具体职责。要全面推广市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路段地块的护林防火安全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乡乡有人管,村村有人抓,每个路段地块有人守,堵塞漏洞,消除死角。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林业主管部门和护林防火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对基层护林防火安全实施全方位监督和管理。特别在重点时期,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要进行反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护林防火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四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烧秸秆、烧荒等违章用火破坏环境、危害社会,必须予以严格整治,对造成林木、林地受害等灾害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打击。各级护林防火执法人员、巡逻护林队伍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对造成林木受害1000株以上的大案要案,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乡镇政府的领导责任。

四、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乡镇长(主任)要认真履行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衡量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把森林防火的责任目标、机构队伍、基础建设、扑火经费和救灾组织等逐项落到实处;对本辖区护林防火安全工作要坚决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组织扑救、亲自督查火案。领导干部要分区包干,定人定责,一抓到底。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落实及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贻误战机造成大的森林火灾的,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政府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详见附件),切实加强对全市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量化责任,认真落实护林防火部门分工协作制度。林业部门作为护林防火主管部门,一定要把护林防火作为林业工作的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同时要为市政府当好参谋,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支持;计划、财政部门要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的保障工作,每年在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上办成几件实事;城市消防部门要将林地扑火救灾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夏秋期间加强值班,一旦接到火警,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过往林区行人的防火宣传,并为运送扑火兵力和救灾物资提供车辆保障;卫生、民政部门要做好火灾扑救中的医疗救援、防疫灭病以及抚恤安置工作;公检法等部门要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人事、监察部门要制定护林防火考核奖惩办法,把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新闻宣传部门要进一步搞好护林防火公益宣传,强化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和防火责任;农业、气象、司法、建设、通讯管理、科技、教育、旅游等部门也都要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支持护林防火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各自应做的工作。今后,凡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地方,不仅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按职责分工相应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附件:邓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附件:

邓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 长:贺  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指挥长:刘育青 市武装部部长

          郭合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志学 市林业局局长

          王小邓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孙培红 市纪委常委

          饶军民 市消防大队教导员

          刘德洲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熊成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姚宏章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自经 市交通局纪委书记

          郑保华 市旅游局副局长

          冯富亭 市农业局纪委书记

          李  献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秀正 市广电局副局长

          王凯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宋峡光 市气象局副局长

          冯叶林 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朝仁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  宇 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  虎 市司法局纪检组长

          李荣久 市农办副主任

          曹国庆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光晓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毅军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副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王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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