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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邓州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2015-04-24【打印该页】

邓政办〔201530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邓州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413

邓州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确保安全渡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区域及危害预测

我市地质环境条件比较简单,因此未列入河南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但是根据我市的地质条件预测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及主要控制因素(如暴雨、人类活动等),结合气象部门降雨趋势预测和地震部门自然灾害趋势预报,现确定十林镇、彭桥镇、杏山开发区以及湍河河道为今年我市汛期地质灾害的防预重点区域。

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类型是突发性的崩塌、泥石流。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及危害预测如下:

(一)彭桥禹山石灰岩矿区、杏山张岗石灰岩矿区、十林灵山石灰岩矿区存在发生采矿区崩塌隐患,这些矿区属露天炮采,作业面周围容易存在大块危岩,上部岩体受爆破或雨水影响易引起松动,不稳定,且人为因素对山体影响较大,存在上部矿体崩塌隐患。若发现崩塌,直接威胁矿区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安全。

(二)彭桥张山石灰岩矿区和杏山开发区董营村石灰岩矿区存在发生泥石流隐患,这两处矿山废渣及废土随意堆积,若遇大的降雨有可能引发泥石流,直接威胁矿区附近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湍河文渠——十里铺河段近年来由于采砂活动频繁两岸河堤汛期易发生塌方,直接影响河道行洪排涝。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69月份降雨量过大,汛期集中在这个时段,因此,69月份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会同住建、水利、交通、铁路、旅游、气象、教育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重点地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点落实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要签订发放到有关乡镇、村、组和住户,做到层层签订,一户一卡。要制定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并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预报、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害速报和应急处理五项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工作。

1.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预报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适时预报工作。各乡镇政府要依据各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和当地气象、水文预测资料,结合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各种临界值,预报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2.在汛期,各乡镇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要有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责任到人,值班日夜到位,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办值班电话037766058007(白天),13782066948(夜晚及节假日)。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各乡镇街区要将辖区内所有矿山巡查一遍,巡查重点是各矿山是否进行监测,是否签订“两卡”及“两卡”的落实情况,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4.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乡镇政府应在24小时内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同时速报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乡镇政府应在12小时内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同时速报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同时速报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乡镇政府在迅速上报的同时,并根据灾害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住建、水利、交通、铁路、旅游、气象、教育等部门要从实施“四个带动”助推跨越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防灾的基本知识及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提升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附件:邓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邓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贺  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秀群(市政府党组成员)

    长:张国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桂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宋全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曙君(市法院副院长)

孟宪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小邓(市公安局副局长)

  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蔚(市工商局副局长)

海颖罕(市环保局书记)

武胜龙(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会鹏(市水利局副局长)

周晓伟(市电业局副局长)

黄彦鹏(市国土局副局长)

马向春(市应急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黄彦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立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037766058338,手机:1383899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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