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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  2020-08-16【打印该页】

各中心校,各高中、局直学校:

为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市教体局研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在2020年教师节期间表彰 450名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就相关事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使广大教职工为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或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

2.“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等。

三、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表彰人选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

2.有违反八项规定或其它违法违纪现象;

3.从事有偿家教或以教谋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4.近5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信访问题的。

(一)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民主择优推荐,公开公平公正

推荐评选表彰是一项社会关注程度高、涉及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的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逐级进行。1、要向广大教职工宣传评选推荐条件和相关规定,2、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填写打印《推荐表彰对象评审表》,3、坚持“两审两公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审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学校公示5天,中心校领导班子研究审定后要在中心校再次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一线

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要向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教师倾斜。要注意代表性,统筹兼顾公、民办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等方面。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农村学校教师在偏远教学点和贫困村学校任教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本校教师平均课时的校长(副校长)及其他非专任教师,不得推荐评选为优秀教师;但可以推荐评选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比例不能超过本单位分配指标的10%。办辅导班或参与办辅导班教师一律不得评先。

(三)严格工作程序,逐级审核把关

推荐对象经所在学校、学区及中心校,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各单位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对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局。市局对各单位报送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经研究核准,拟表彰对象由市政府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

市教体局成立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小组,教体局党组书记、教体局局长冯明雨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翁雪雁同志任副组长,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人事科,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应成立相应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审推荐工作。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推荐质量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确保所有候选对象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各单位严格按分配指标,按照工作原则和程序推荐评选,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局人事科:1、xxxx(单位)推荐表彰工作报告,报送纸质表一式一份,内容包括: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在单位公示情况,推荐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等;2、《推荐对象评审表》,报送每个推荐对象纸质表一式一份;3、《推荐表彰对象汇总表》报送纸质表一式一份(只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QQ1328544790)。上述材料单位一把手签字、单位签章。

                         邓州市教体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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